不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表的电能表的检定
前两天,碰到一个做防爆电器的企业,要求检定一批电能表。电能表是加装在防爆电器上,用于指示用电参考,不用于贸易结算。表上没有铭牌,自然也不可能有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标志,按规程,只能判定不合格,但送检企业不敢。请问各位大虾:1、没有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能生产不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表吗?2、对于不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表,应该不属于强制检定的范畴,检定时外观检查一项,可否放宽? 楼主的概念混乱了,如果你只作为指示参考,自行制造的测量设备,不在计量法的调控范围,也就不需要检定和校准,根本就更谈不上强检 了。没有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制造的计量器具不对外销售是可以的,如果要是检定肯定不符合规程要求,是不合格的,如果校准或测试基本示值,可以,但是校准证书上注明校准项目和校准数据,有用户自己决定使用。 看规程上有没有和企业关系不错的非强检电能表可以外观检查放宽的条款。 补充,和送检企业关系不错,也本着想为企业解决问题的立场。 我们也是如楼上说所的,测试了示值基本误差,出具测试证书。感谢大家! 请教4楼,该企业生产的电能表是作为防爆电器上的指示表,和防爆电器一起销售的,是否属于计量法的调控范围?需不需要计量器具许可证? 遇到同样问题了,继续关注 测试了示值基本误差,出具测试证书。有用户自己决定。有的用户还会要修调计量器,使其符合要求! 只要是测量设备,检定或者校准就是必须的。电能表不用于贸易结算就应该属于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可以使用“校准”对其“体检”,至于该测量设备能否“被聘上岗”(投入使用)应该交给送校单位,“招聘”的权利属于用人单位(送校单位),不属于“医院”(检定机构)。因此,检定机构给出该电能表的校准结果(数据)及其测量不确定度就可以了,至于外观的缺陷是否影响“被聘”(是否影响使用)也应该交给用“人”单位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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