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准规范是否所有的项目都要校准
国家检定规程有明确规定后续检定应该检哪些项目?可是校准规范却没有,是否也可以找一些关键项目校准呢?[ 本帖最后由 duomeiti 于 2008-1-18 16:45 编辑 ] 在校准时:我们主要是校验示值误差这一项,别的项目基本不校验。
有
JJF 1084-2002 框式水平仪和条式水平仪校准规范我们公司用的校准规范都是计量人员参考检定规程所编写的内部文件,基本上都是完全按照检定规程的要求去做. 如果客户没有特别声明,应该按照规范要求确定校准项目。
如果减少校准项目,应该向客户说明,得到同意方可进行(可能要减收费用)。
如果是检定,则必须按照规程去做(有时做到也难啊)。 校准一般可以校准主要项目,如示值误差,重复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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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文件这样说的? 校准应该按照相应的校准规范进行。大部分校准规范要求所有项目都必须校准,一部分则指出某些项目为必校项目,某些项目可以不校。由于校准本身就是自愿行为,在与客户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客户要求增加或者减少校准项目,提供客户所需要的信息。具体参考CNAS相关准则和指南。 根据客户的要求 根据客户要求协商,减少校准项目,但要双方共同签的协议. 具体的器具都应有相应的校准规范,按规范去校准回复 3# 的帖子
为啥上海计量院的校准费要比检定费几乎高1倍?其他计量测试所是不是都这样?为啥?我搞不明白.按照法规,检定的要求(项目)肯定比校准的项目多啊,就是因为出数据吗?难道检定的数据可以作假吗? 为啥上海计量院的校准费要比检定费几乎高1倍?你有上海市计量院的检定收费标准?如有,请传一份看看。因为我只有它们的校准、检测收费标准。 我认为:风吹石的回答应该是比较准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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