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di 发表于 2012-11-30 07:44:31

求一级合格标准,谢论坛

昨天刚查到安徽的成绩,可是没有合格标准,可有哪个省份明确的给出了合格标准啊,我这分数太玄了。不过我们单位领导也不重视这东西,就是考过了好像给报销报名费……
考试也没怎么复习,书看了一遍,后面基本就是在论坛上看了几位高人的热心贴,仔细研究基本搞懂了就跑去考试。

xiaohutaba 发表于 2012-11-30 08:33:33

三科都是72分合格,恭喜了

liuyuji 发表于 2012-11-30 19:37:21

能报销考试报名费真好,我这啥都不管

jamdi 发表于 2012-12-3 07:16:17

回复 2# xiaohutaba


    说是要等全国统一公布的

jamdi 发表于 2012-12-3 07:16:51

回复 3# liuyuji


    考试文件上最后要求单位报销考试费用的。

雨蝶 发表于 2012-12-3 08:48:30

回复5# jamdi帮忙能把文件传上来好吗?谢谢我们都 不知道呀

雨蝶 发表于 2012-12-3 08:57:11

回复5# jamdi
看到后,发个考试的文件,好吗?再谢谢,要不发到我邮箱:weiniu2009@163.com

aiping2100 发表于 2012-12-3 09:23:18

一级合格标准就是72分,恭喜你

jlrzsc 发表于 2012-12-3 10:45:17

恭喜啦,72分合格!

王夔 发表于 2012-12-3 14:45:40

2012年度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成绩查询结果
姓名:       
档案号:       
准考证号:       
证件号码:       
报考级别:        免一科
科目        成绩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        94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        77

雨蝶 发表于 2012-12-3 16:12:24

各位量友谁有一级计量师考过能报销的文件,发一下,昐读一下。

liuyuji 发表于 2012-12-3 19:07:29

同求一级计量师考过能报销的文件

王夔 发表于 2012-12-4 08:34:49

回复 12# liuyuji


    皖质办函〔2011〕49号

关于做好首次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局,省计量院: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2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2011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1〕13号),为做好我省注册计量师首次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2011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分一级、二级两个级别。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依据《关于2011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1〕13号)执行。二、报名时间http://www.ahqi.gov.cn/system/eWebEditor/uploadfile/20110227153436425.gif2011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于2011年3月1日至10日进行,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须登陆安徽人事考试网、(http://www.apta.gov.cn)报名。三、报考条件报考人员条件按照《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40号)和《关于2011年度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皖人社秘〔2011〕13号)执行。四、有关要求
(一)根据《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40号)和《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注册计量师注册证》与《计量检定员证》都可以作为计量检定人员上岗的资格条件,今后《计量检定员证》将逐步过渡到《注册计量师注册证》,从事计量检定活动的人员,应积极参加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二)各地要加强与人事部门沟通。按照具体职责分工,与当地人事部门共同做好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等工作。(三)各地要做好注册计量师的宣传工作。今年是注册计量师的首次考试,各地要大力宣传,营造氛围,鼓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从事计量工作的人员报名考试。(四)加强考前的培训管理工作。省计量检定人员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承担考前培训工作,由国家统一培训的师资进行授课。考前培训必须按照考生自愿和“考培分开”的原则,不得强制考生参加培训。严禁乱收费,严禁向考生搭售其他书籍,及发放盗版书籍。(五)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注册计量师的数量和等级,今后将作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等级管理的一项基本条件,希望各计量技术机构积极派员参加考试,对通过考试的人员予以报销考试费用。今年省局将对全省法定计量技术机构的计量检定员举办统一理论考试,对于通过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人员予以免考。联系人:温家铨


电话:0551-3356097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雨蝶 发表于 2012-12-4 10:26:42

知道了,谢谢,不知我们河南有没有这样的文件。

雨蝶 发表于 2012-12-4 10:27:57

有河南的同行吗?也发个能报销的文件吧!

雨蝶 发表于 2012-12-4 10:36:04

有河南的量友吗?也晒下咱有没有报销的文件!安微真好呀!羡慕

雨蝶 发表于 2012-12-4 14:18:32

安阳的张辉在吗?你哪里有一级计量师通过后可报销的文件吗?

zzzhang 发表于 2012-12-4 15:03:38

我们也不给报销

liuyuji 发表于 2012-12-4 19:29:17

回复 13# 王夔


   谢谢啊,可惜我这用不了

jamdi 发表于 2012-12-5 07:44:59

回复 11# 雨蝶


    我们就用13#文件的

daadong 发表于 2012-12-5 09:33:19

可惜我们这用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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