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xinwu 发表于 2013-2-27 10:48:57

求教测量不确度的具体使用?

对于校准项目,是否每次开展校准工作时,都要重新计算并给出测量不确度,能否直接引用该项目建标时《技术报告》中所给出的不确度信息?以前好像看过一个有关这个问题的贴子,但印象有些模糊了,求指教!

peiquanbin 发表于 2013-2-27 11:02:18

可以 只要装置通过考核了 这一段时间内都可以用

lixinwu 发表于 2013-2-27 11:57:03

不好意思,上面的“测量不确度”应为“测量不确定度”,没来得及修改。

lixinwu 发表于 2013-2-27 12:04:20

如果每次校准时都要重新计算不确定度,工作量相对较大;但对于不同型号或规格的被校器具,如果直接引用同一个不确定度又是否过于牵强,甚至不符合规定呢?

lixinwu 发表于 2013-2-28 08:56:41

求教版主!

tigerliu 发表于 2013-2-28 09:49:27

每次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由于每次被校的仪器的不同、环境的变化以及其他的影响因素的不同,产生的不确定度并不一定相同,所以我们要根据每次的实际情况来计算其不确定度,当然,同种型号的被校仪器的不确定度在重复条件大致相同,技术报告中只是对你在理想状态下不确定度的计算,并不能直接引用

lixinwu 发表于 2013-2-28 10:38:17

谢谢2#和6#的解答!几个同事在实际工作中对此意见不太一致。

都成 发表于 2013-2-28 10:45:35

建标时《技术报告》中评定的不确定度参差不齐,有只评了一个典型点的,这是必须的,这相当于给出了评定方法。好的则依据该方法给出一典型被校仪器各校准点的不确定度,这些不确定度在你再校准同样的仪器时可以直接引用这些不确定度结果,理由是只有重复性有差异,但差异并不大。当校准对象与上边典型被校仪器差异很大,如显示位数、准确度、重复性等影响不确定度评定结果,则需要重新评定,重新评定的结果可保留起来在以后相同的条件下直接引用。这样经过一段时间,就会得到各种情况下的不确定度结果,到时对应直接引用即可,千万不要对每个被校对象都重新评,只有特殊情况才需要重新评。

badlyjk 发表于 2013-2-28 13:50:34

可以预评估。。。

lixinwu 发表于 2013-3-10 12:05:02

规矩湾锦苑 2013-3-5 23:27

是的,理论上每个测量结果都有自己的测量不确定度。实际上,因为人员、标准器、方法、环境都没有变,建标时《技术报告》中所给出的不确度信息就是按这种条件校准时的最大不确定度(使用了示值误差最大允许值),后面每次的标准器具体检定结果不会超过最大允许值,因此后来的校准结果不确定度也不会超过建标时不确定度评定结果。

笨羊羊 发表于 2013-3-13 08:49:37

近期我们在进行不确定度的评定,重复性等影响不确定度评定结果,则需要重新评定。
我们一直都是这么做的

山东人小石 发表于 2013-3-13 11:08:28

我们单位也在纠结这件事,理论上要做,但每台校准的设备都做得话工作量实在是太大了,而且意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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