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检压力表的问题,请各位大侠尽快回复!!
如果我们公司建立的计量标准(温度、压力),质量技术监督局规定的强制检定的压力表还需要送检吗? 《计量法》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保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
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所以强制检定的实施必须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当然要,只有那些非强制检定的压力表,你们才能内校! 公司自建的压力表标准装置只能检定非强制管理的压力表。 强检目录的必须检定 只有那些非强制检定的压力表,你们才能内校! 建了标准,同时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你们开展相应的检定工作,就可以自检了。 你们自己建立的标准只能内校,强检必须要送检 如果通过计量授权就可以自己检强检压力表了。 回复 1# 歪猴
无取得授权的话,强检的计量器具还是要送上级计量部门检定的. 1、建标
2、建标的标准覆盖该仪表
3、仅开展內校
满足以上,则无需送检。 作为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是必须送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而且要当地就近原则。自己内部建标只能检非强制检定的器具 需要送检,除非再取得强检授权证书 计量标准不代表计量授权,授权之后就可以了 回复 1# 歪猴
14楼的说法是正确的。
通过了计量标准考核即可开展内部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和校准,但不代表计量授权,如果想对内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开展计量检定,还需要政府计量主管部门的授权,授权之后才可以自行开展检定。 建标以后就可以自校了啊, 建标后只表示可以进行合法的量值传递,压力表的强检依据相关规定还得另向质监局申请授权的。 如果有授权就可以不用送检。只是建标不行。 同意18楼观点 楼上说的很对 回复 2# mym20
根据《计量法》第九条的规定,强制检定是指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四个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由县级以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实行定点、定期的检定。是由县级以上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不一定是计量行政部门,一般情况计量行政部门都是指质量技术监督局,他们一般不干这活。都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是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所以如果企业建标并取得授权也是可以自己检定的 回复 21# 雨天的太阳
如果授权了,是可以检定的,但具体还要看当地的计量行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第五条
使用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将其使用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报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如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是其下属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那还是要送检的。 回复 22# mym20
企业的强检计量器具是需要向当地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备案,但是申请到授权是可以承担内部强检,只是需要向上级计量行政部门上报强检实施情况。并不是一定要送检。 我们当地建了标准,同时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你们开展相应的检定工作,就可以自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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