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计量器具的进口检定问题?
各位前辈,又来讨教了,想问下,计量器具的进口检定,就检定这一块内容来说,就是按照该计量器具的现有检定规程来检是吗?检定工作跟平时日常检定是不是一样的啊?
谢谢~ 回复 1# xpzyzq
检定依据是检定规程,如果是进口计量器具经销商,办理程序:向省质监局计量处提交书面申请,省局计量处下达进口计量器具检定任务给计量技术机构,技术机构检定完毕后将鉴定证书送省局计量处盖章 应该就是平时检定工作所使用的检定规程。用不用经楼上量友说的办理程序,要看其是否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 如果很小的一个设备,假如进口的酸度计,也要送到省里去鉴定吗,县、市都有资格的呀 回复 4# 尚雯霞
先看它是不是在那个目录里面。在的话,计量法是有要求的,按照计量法的要求办。 回复 3# 长度室
我就是想知道做检定的依据是否跟平时依据一样,谢谢~~ 回复 2# mounblaze
谢这位同学~~ 回复 6# xpzyzq
一样的啊。 回复 4# 尚雯霞
酸度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中75类之一,如果您经销进口酸度计,是要到省局计量处申请检定。否则不需要,直接送有资质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即可。 回复 9# mounblaze
我是技术机构的,假如我可以检定酸度计,但是企业送检时进口的,我看下也可以检定,但因为它是在目录里,所以是不是一定要送到省里检定呢 回复 10# 尚雯霞
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调整的对象是“任何单位或个人进口计量器具,以及外商或者其代理人在中国销售计量器具。”因此我认为针对的是刚从国外进口到国内,尚未投入使用的计量器具。计量法也有明确的规定:进口的计量器具,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销售。说的是在销售之前,也是尚未投入使用的。企业送检的酸度计若是在使用中的,就不必再申请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了,应该在初次使用前申请过了。对于使用中的,我认为你有资质检就可以进行检定。 回复 10# 尚雯霞
企业是直接用户,不是用于销售的,企业送检的酸度计技术结构只要有资质可以直接检定,不比报省局 如果是大型计量器具如CT机怎么办,安装好就是企业自己的了,如何做到销售之前检定呢? 回复 13# tylkn
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还未碰到过,医用三源属于特例,原国家技术监督局曾专门发文征对医用三源强检、办理制造许可证等事宜,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省局计量处。 这个必须在省级、省级以上政府计量部门才能做 向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申请检定 回复 6# xpzyzq
使用的检定规程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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