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obinchenqi 发表于 2013-5-20 13:53:38

关于强制检定的对象包括的问题?(文字理解方面)

本帖最后由 shaobinchenqi 于 2013-5-20 13:59 编辑

强制检定的的对象包括()
A
B
C: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
D


当然晓得要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坏境监测方面的列入。。。


问题:但是既然已经是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 那为什么还不是强制检定的对象?

shaobinchenqi 发表于 2013-5-21 07:34:25

回复 3# tigerliu


    有道理 谢谢!

mym20 发表于 2013-5-20 14:19:25

例如电子称,列入目录,如用作贸易结算,则是强检,如不是贸易结算,用来点数或称体重,则不是强检

tigerliu 发表于 2013-5-20 14:33:57

法律法规上已经讲的很清楚了,既要列入《目录》又要看其用途,比如医院用来给病人看病的血压计,当然是强检,但是你自家用的血压计,谁管你检不检。

fanmenghua 发表于 2013-5-21 08:10:04

回复 1# shaobinchenqi


    这就看你使用在什么地方,虽然列入强检范围,但是用在强检范围之外的,只需周期鉴定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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