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真的石头 发表于 2013-11-26 08:53:40

谈谈 JJG JJF的法律地位

首先 法是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是法律。
国务院制定的是行政法规,省级部门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是地方法规
国务院组成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制定的是地方规章。JJG 和JJF都是由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GB   是由国家质检总局和标准化委员会发布的。   我的理解是JJG和JJF都是 法规    应当属于公开发行的文件。和GB一样都是强制性的标准。

maxma67 发表于 2014-4-22 16:12:41

我一直这样认为。

isyinfeng 发表于 2014-4-23 16:28:39

也算强制性吧。

jecmeasurement 发表于 2014-4-25 17:24:42

这个也是一直我想知道的。还有JJF(电子)等行业标准?他们的地位是什么?

huang373 发表于 2014-4-25 21:11:28

JJG,JJF是技术法规,有法制性。但不必然有强制性。它的强制性需要由行政法律法规赋予。比如法规规定计量检定必须执行检定规程。如果行政法律法规没有赋予强制性,则技术法规本身不自然具有强制性。比如JJF发布的一些技术名词术语,校准规范。你可以不使用这些术语。但是大多数人认可这些术语并使用。并不是所有涉及校准规范所校准的对象必须强制执行此规范,也可以自己写一个校准方法,参考其他方法校准。但官方发布的技术法规在发布的时期,一般都是该领域内比较有规范意义的。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谈谈 JJG JJF的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