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全市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计量器具管理
日前,为加强医疗机构计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维护患者的切身利益。宁德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全市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的意见》(宁政办〔2013〕287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总体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到2015年底,全市卫生院计量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建立健全诚信计量体系,100%实现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并对外公示,医用强检计量器具受检率达100%。 《意见》要求要进一步做好健全卫生院计量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医用计量器具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医用计量器具量值溯源体系、进一步构建医疗机构诚信计量体系等4方面任务 《意见》还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投入、加强队伍建设、加强行业监管、加强宣传力度等5方面工作措施,其中加大财政投入对辖区内卫生院以及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在用的计量器具实行免费周期检定,所需检定经费列入县(市、区)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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