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3家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被国家质检总局确定为I类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13年第182号公告,公布了2013年度考核评价结果为I类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名单,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福建省纤维检验局、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3家机构榜上有名。根据《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办法》,国家质检总局将承担抽查和许可工作的检验机构工作质量由高到低分为Ⅰ类、Ⅱ类、Ⅲ类、Ⅳ类四个类别。各级质监部门优先安排考核评价为Ⅰ类和Ⅱ类的检验机构承担抽查和许可工作任务。 2013年以来,福建省质监局围绕检验能力、抽样工作、样品管理、检验过程、检验报告、结果确认、汇总分析7项内容,对全省承担监督抽查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的16家检验机构的工作质量进行了分类考核评价,最终上述3家机构(占18.75%)被国家质检总局评为Ⅰ类检验机构。 是参公管理吗? 这个不是事业单位划分类别,是检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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