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校仪器如何做会更好!
我司有一些计量仪器需要送到相关计量机构进行检定。目前,为了保证计量仪器的合格,我通常在送检之前自己先记录一些参数,比如压力表,我先找一个等级比较接近的,然后取一个校准值,记下两个表的示值,等送检表取回公司后,在进行一次对比检验(取值与同送检前),已确定有无异常。
我个人认为此方式很好,这样可以防止在外校仪表在外校后取回公司过程中出现异常,而自己不能发现 ,造成质量事故! 方式是不错,但是向我这样每月要送检近100多件器具的操作起来就不现实了!
其实你只要保证送检器具和取回器具是做好相应防护就没有问题了!
造成质量事故的风险每时每刻都有可能发生,哪怕你一天一检都有可能出事。所以,不要在这个完全可以避免的环节下这么大心思。 可以通过过程控制来保证检测质量,通过过程控制可以及时发现异常。 对现场多做一些巡查工作,这样可以更多的发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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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太麻烦了,意义也不大,外部计量主要是发现企业因技术能力不能发现的误差及质量隐患,外部计量对精度有一项要求,标准件精度必须是被校件精度的3倍以上,且用"源"来校"表" 版主的这种做法适用于主要标准器,不适用于每月要送检近100多件器具的操作 是啊,说得是有一定道理,但是如果计量器具量大的话怎么办啊??? 少量的计量器具還可以,如大批量的恐怕行不通也不現實。 大批量就该考虑自己建标了回复 1# XIAOCHEN 的帖子
我的建议是从中国的检定规范或规程中了解一些校正的方法或技巧,若执行中国的检定规范或规程(JJG或JJF)没有困难,公司可以完成,且有这样能力的人才去做这项工作的话,尽量去自己内校,一是可以从内校中总结经验,二是可以节约相当大的费用!对于一定要外校的,可选三家机构来比价,同时也要确认他们机构的实验室范围,不要被骗! 我也有这个困扰,我们审核的时候,客户给我们开的不合格项是《对于来自外部校验的仪器没有设置一个接受标准》 对于送外检定的量具,检定报告上会写出量具符合的精度等级等内容,而校准的量具,出具校准报告上大部分有数据内容,我们验收的标准就是,要么符合量具本身的精度要求,要么出具的数据在我们验收的范围之内,否则,则判为不合格。当然啊,这些验收的标准需要有指导性的文件规定才行,也可依据计量检定规程制作出适合厂家自身的验收标准。 自己能检,自己建标了。把最高标准送检就行了。 楼主的工作做得很细,这种处理方法适合外校计量器具少的情况。如果量大且属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建议建标自检或不建标自校,从楼主的处理方法中看得出楼主其实在送检之前已经自校了一个点了。 这是一个供方管理的问题ISO9001和ISO10012都有一个供方管理的要求。例如ISO10012:2003《测量管理体系 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第6.4条要求“应对外部供方为测量管理体系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出要求并形成文件。应根据外部供方满足文件规定要求的能力对其进行评价和选择。应规定选择、监视和评价的准则并形成文件,并记录评价结果。应保存外部供方提供产品或服务的纪录。”
测量管理体系的外部供方有三个:①测量设备的供应方,②提供测量设备的检定和校准服务方,③提供测量和试验的服务方。楼主提出的问题就是对提供测量设备的检定和校准服务方及其提供的产品(检定和校准服务)质量的管理问题。
根据ISO10012标准的要求,管理的主要活动应该包括:①制定《测量管理体系外部供方管理程序》详细规定供方“选择、监视和评价的准则”,②“根据外部供方满足文件规定要求的能力对其进行评价和选择”,③“记录评价结果”,④对供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质量进行验证,这个验证就是指对其提供的检定和校准质量的验证,验证方法可以采用12楼沙兄弟的办法进行抽查,也可以采用文件验证的方法验证其工作质量。⑤应该“保存外部供方提供产品或服务的纪录”,这些记录同时纳入合格供方的“业绩档案”,对合格供方进行动态管理。 需要提醒企业界工作的量友注意的是,即便是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和授权机构,也应该对其按供方管理程序规定进行评价和管理。有的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或授权机构本身并不具有你所要求的检定项目的能力,却为了经济利益敢“包打天下”,例如没有建立钢卷尺检定装置和内径千分尺检定装置就不能为你提供钢卷尺和内径千分尺的检定。
我们应该根据供方评价结果,建立合格供方名录,明确供方的组织名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具体范围,报最高管理者或管理者代表批准,这个“合格供方名录”每年应该实行动态管理,增加新的供方,淘汰不合格的供方。 沃野认为对价值低的,没有必要。 我觉得采用过程控制的方法比较好,楼主那个太繁琐了,量大的话真的是通宵都做不完,可操作性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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