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CNAS-CL06《测量结果的溯源性要求》中对检定证书的疑问
CNAS-CL06:2014《测量结果的溯源性要求》4.3 c)中写到:“检定证书”通常包含溯源性信息,如果未包含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信息,合格评定机构应索取或评估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从字面上理解:实验室标准设备送计量院检定的话,即使出具检定证书是否也要给出不确定度? 回复 1# 胡果果
CNAS-CL06:2014是对“测量结果”的溯源性要求。实验室标准设备送计量院检定,计量院按检定规程(而不是校准规范)给出检定证书,在检定证书中明确送检对象合格与否的结论是理所当然的,至于给不给出检定结果的不确定度,检定规程并无此项要求,因此检定证书“未包含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信息”是正常的。此时,作为进行合格评定的实验室有两个办法处置,其一是向检定机构“索取……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其二是自行根据有关信息“评估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同样该实验室在向下出具检定证书时,下级送检机构也是如此处置。但出具“测量结果”(包括校准结果)而不是检定结果时,给出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是必须的,除非组织内部另有文件规定按规定的检验规范、试验规范、化验规范、检测规范等可以不给出不确定度,测量结果的使用单位按规范规定的不确定度使用测量结果,可以例外。 回复 2# 规矩湾锦苑
这个根据相关信息来评估,只有根据检定证书上所给的数据来评估了,其他数据检定时那些人都不保存的么根本查不到数据
现在CNAS又整个检定证书也要不确定度,还得自己评估,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啊 完全不知道怎么弄,别人来检定的,自己来评估,想得出来 CNAS是根据ILAC-P10:2013《ILAC关于测量结果苏圆形的政策》提出的要求行对CNAS-CL06进行了修订,我们的合格评定要取得湖人的资格,就必须满足国际上的相关要求。 CNAS与法制计量是不同的,各自为战,互不相认,内耗,中间人受夹板气 今天上了施昌彦老师的课,他说以后检定证书也可以向检定机构索取测量不确定度。因为测量结果是一组量值,由测量结果的最佳估计值和测量结果不确定组成的,可见测量结果是一个区间。 我们国家的某些检定规程(JJG)在附录中给出了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而某些校准规范(JJF)却不在附录中给出测量结果的不确定度,实在是一片乱象. 某些参加审定会的所谓专家,面对乱象,不置可否,将审定费装入腰包走人,亏不亏心! 回复 9# 胡果果
施昌彦老师的说法完全正确。虽然国家检定规程并未强制要求检定证书和检定结果必须给出测量不确定度,但根据“顾客为关注焦点”的原则,如果顾客要求给出检定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检定机构在给出检定结果时应该给出测量不确定度。因此,作为顾客的送检单位如果却有必要,完全可以向检定机构索取测量不确定度。
CNAS既然提出了对“测量结果”的溯源性要求,提出了给出测量不确定度的要求,我们就必须满足它的要求。一个非常浅显的道理是,申请什么认证就必须满足其认证机构的认证标准要求。既然申请CNAS认可,不满足CNAS的要求就无法获得认可。呵呵,要么我们就对抗到底,只有自动撤回实验室认可的申请,拒绝CNAS认可。
关于测量结果“由测量结果的最佳估计值和测量结果不确定度组成的,可见测量结果是一个区间”的说法欠妥。“测量结果是一组量值,可见测量结果是一个区间”的说法完全正确,但这个区间是以给出的测量结果为中心,测量结果的最大误差为半宽的区间。给出的报告“Y=y±U,k=2”的真实含义是:被测量Y的测量结果是y,测量结果y的扩展不确定度在包含因子k=2时为U,并不说明存在一个以y为中心U为半宽的区间或范围。 检定不仅是按照检定规程进行,更重要的是要严格按照国家量传系统的要求进行,由于量传系统已经明确给出了上级标准的误差和下级标准允差之间的关系(一般控制在1/3~1/10),所以才有检定证书不要求给出不确定度的情况。 向计量院索取不确定度信息,理论上是可以的,实际做起来挺难的,有些检定员根本就不理你!!! 回复 11# chenws
溯源需要出具校准证书,或者可以在送检时要求上级机构出具校准证书,这也是可以的。 回复 10# 风吹石
正解! 【“顾客为关注焦点”的原则】纯属瞎扯,没有这样的【原则】。【撤回实验室认可的申请,拒绝CNAS认可】,某个企业的计量管理人员,啥也不懂! 回复风吹石
正解! 【“顾客为关注焦点”的原则】纯属瞎扯,没有这样的【原则】。【撤回实验室认 ...
精密测量 发表于 2014-7-21 22:12 http://www.gfjl.org/images/common/back.gif1、"以客户为关注焦点”是质量管理八项原则中的第一条;2、撤回实验室认可的申请是你的自由;
3、既然啥也不懂,就不要装愤青;
4、建议你加强学习。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4-7-23 00:15 编辑
质量管理最先提出的八大管理原则目前已经越来越深入人心,并广泛应用于各种管理工作。作为计量工作者几乎有一半的工作量是计量管理工作,如果有的人真的连八大原则一点都不知道,甚至八大原则经典中的经典“以顾客为关注焦点”都毫无所知,认为“纯属瞎扯”,还要妄评他人因为是企业的计量管理人员啥也不懂,我们除了摇头和无奈还能够说什么好呢?
正如楼上所说,实验室认可本来就是实验室的自主行为,“撤回实验室认可的申请,拒绝CNAS认可”完全是其自由,难道这种行为莫非就把CNAS给吓趴下了不成?真正受到伤害的到底是谁,持这种观点的人还是把什么行为是对自己好,什么行为是对自己赖,搞明白了才好。 建议加强学习。。。。。 回复 9# 规矩湾锦苑
谢谢规矩湾锦苑,“由测量结果的最佳估计值和测量结果不确定度组成的,可见测量结果是一个区间”这不是施老的原话,是我领会后总结的,表达不是很严谨。 回复 17# 胡果果
没关系,不必介意。咱们是在相互探讨,无论观点正确与否,也无论看法深浅如何,有什么看法都可以发表,不必忌讳其他人的评论,在讨论中进行比较,相互学习从而达到不断提高才是目的。 CNAS-CL06:2014是CNAS对通过CNAS评审实验室或评审时要求,如果自己不能做CMC评定又通过了CNAS评审有点奇怪了,CMC评定不是CNAS评审的最基本要求之一吗。 走走看看 发表于 2014-11-22 14:52
CNAS-CL06:2014是CNAS对通过CNAS评审实验室或评审时要求,如果自己不能做CMC评定又通过了CNAS评审有点奇怪 ...
如果您说的是客观事实,的确这个CNAS评审组就有点奇怪了。CNAS的认可关键是认可检测能力和校准能力,CMC没有做,何以证明其能力,又如何能通过CNAS评审?当然也有例外,就是国家规定的可以从简进行不确定度评定的两批计量标准目录中的项目可以例外。 风吹石 发表于 2014-7-21 13:31
检定不仅是按照检定规程进行,更重要的是要严格按照国家量传系统的要求进行,由于量传系统已经明确给出了上 ...
同意风版的说法 检定证书就直接把相应等级对应的最大允差当做不确定度信息来用就好了,评定时按均匀分布除以根号3,反正我是这样用的。 因为检定结果落在最大允差范围内任何一点的概率是相等的,所以取均匀分布。个人理解,不知对不对。 检定是法制性的,何来顾客为关注焦点。
不能拿CNAS的要求来要求法定机构,两条线。
CNAS的要求要满足,自己找途径。 阿历 发表于 2014-11-24 12:36
检定证书就直接把相应等级对应的最大允差当做不确定度信息来用就好了,评定时按均匀分布除以根号3,反正我 ...
我认为你的做法是正确的,这就是不确定度的粗略评估方法。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用什么测量设备实施测量,就用该测量设备的允差,不要用上一级的测量设备允差。例如用千分尺检测零件尺寸,就用千分尺的示值允差,不要用检定千分尺的量块的允差。用五等量块检定千分尺,就用五等量块的不确定度或3级量块的中心长度允差,不要用检定五等量块的四等量块的。
关于包含因子的选取,你的做法也是正确的,但还是应该注意标准规范是否有规定,没有规定的就如你所说用均匀分布,如有规定还是按规定。例如假设量块检定规程或量值传递系统规定k=2.58,那就不管它什么分布,就取k=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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