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wei 发表于 2014-7-2 17:19:29

上级质监局组织的计量比武是能力验证活动不?

描述:市质监局组织所辖区各县市所的计量技术机构开展计量比武,例如:现场检定加油机、血压计、砝码,邀请省计量院的专家对检定过程和检定结果进行评分,评比出一、二、三名次。
问题:参加这种计量比武,可以算是按照JJF 1069-2012 附录A中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申请书 第三点:提供如下文件 的14条.已参加的计量比对和(或)能力验证活动目录及结果吗?
谢谢量友们回复。

imwei 发表于 2014-8-2 10:20:26

继续求解,谢谢论坛中的大虾。

vandyke 发表于 2014-8-2 23:03:28

计量比武不属于能力验证

jiaotie114 发表于 2014-8-4 19:19:57

貌似计量比武针对的是实际操作能力的检验评比,不是能力验证,能力验证应该是出具合格检测数据的能力,是检定最低要求吧,通不过是要取消检定资质的

imwei 发表于 2014-8-7 21:06:38

回复 3# vandyke


    谢谢版主回复,明白了

imwei 发表于 2014-8-7 21:07:07

回复 4# jiaotie114


    谢谢您的解释:)

horizen99 发表于 2014-8-22 11:04:39

应该不是,能力验证涉及到资质问题,验证通不过,相应的项目要咔嚓的

maxma67 发表于 2014-10-31 09:15:15

个人认为能力验证是个大的概念。有很多情况要分别对待。以下是举例:
1、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授权专业站,参加对其考核上级计量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比对。
2、CNAS每年发布的能力验证计划,对于获得认可的机构的拥有的对应项目,必须参加。
3、向CNAS认可的能力验证提供方,申请开展测量审核,获得通过。
4、多个实验室之间相互发起的比对活动。要有策划书,实施记录,结论报告。
5、实验室内部的质量监控,不同标准器,不同人员间的重复测量。要有策划书,实施记录,结论报告。
从1至5,个人认为效力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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