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密测量 发表于 2014-10-28 13:30:31

表面【正经】实则懦夫与痞子的某版主说着【不予理睬】,但却【转移话题】的废话多多,其应该是忘记了“打死也不说”吧?????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10-31 20:21:05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4-10-31 20:36 编辑

  楼上再次“懦夫”、“痞子”地大骂一通后,还是没有什么正经内容,本不愿理睬之,但其字里行间流露出其人仍念念不忘让本人“正面”回答他说的“从我们国家1984年对省一级计量技术机构人员考试,到1985年对第一批省一级计量技术机构人员发证”对不对的问题,不得不再多说几句。
  随着时间的推移,网络大量地及时地更新信息,要我拿出30年前的书面文字依据的确不易,不过我们还是能够查到一些足以反击某专家对当时国家计量管理工作的中伤的残留书面依据。
  GB17167强制性标准的前身原国家经委经计244号文《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试行)》就是证据之一。这个文件发布时间是1983年3月16日,起草日期应在此日期之前吧?文件发布年代在计量法颁布之前,也在楼上以谩骂为荣的某专家所说的1985年或1984年之前。该文件第三大条的第3条“能源计量人员的配备”明确规定了能源计量人员的配备人数和资质,白纸黑字写道:“专职从事计量检定、复核、签证的计量技术人员要取得政府计量部门技术考核合格的证件。”
  能源计量人员如此,何况其它计量人员?这个文件从一个侧面证明我国1983年前就已经在对计量检定员培训、考核、发证,至于规范性有效性我们暂且不说,但至少说明并不像某“专家”所中伤的那样我国当时的计量管理水平就那么低下,计量检定就那么无政府主义,不加任何培训,不需任何人准许,谁想干就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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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检定水平仪,人员需要取得哪方面的证书?是万能量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