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管理实务中的几个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量具因各种原因无法被校准/检定,有部份企业因各种原因不想办法或根本就想不出办法去解决(如涉及到费用老总不批等),而是要求检定机构直接出具证书。有些使用频次高的唯一性的昂贵量具,企业又不肯买备件,校准不合格后不是想办法去修,购入,而是逼迫校准机构出具假合格证书,以应对客户和审核。若校准机构不愿这么做,企业就威胁不再做他们的生意了。校准机构为了保住营业额,不得不干。而且,往往这种企业还会振振有词地说,怕什么,出证书的又不是我们,是XX机构,出了事应由他们来担责。 问题如下:1.这种企业万一出了质量,甚至是安全事故怎么办呢?2.
谁来担责,是否真的由校准机构来担责?3.
这些企业真的能推得一干二净吗?若当真调查起来,难到真的查不出来吗?真的可以一点责任也不担吗?真的查不出来吗?真的可以一点责任也不担吗? 回复 1# mmiap
我国计量法规定:
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计量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
计量法实施细则规定:
计量检定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检定数据的;
(二)出具错误数据,给送检一方造成损失的;
(三)违反计量检定规程进行计量检定的;
(四)使用未经考核合格的计量标准开展检定的;
(五)未取得计量检定证件执行计量检定的。
由此可见,检定员或机构伪造数据、出具错误数据,违反检定规程开展所谓的检定的,一旦因此而造成机毁人亡或重大经济损失,一定会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责任无法逃避,而使用者要么责任甚微,要么可以逃避责任。因为使用者可以出具送检证明和检定合格的证明,证明自己没有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至于检定机构说是企业威胁他们伪造数据和出具错误数据,企业会让其出具证据,甚至可以反诬检定机构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胡乱咬人,可以辩称企业是弱者,检定机构依靠政府是强者,企业怎么会有能力有胆量逼迫检定机构出具假数据?总不能企业让你杀人你就杀人吧?因此所有的责任归检定机构,受害者是企业,将是最终裁决。 这种情况比较普遍,出来事故后许多人会为此买单的,所以的问题都会暴露出来,校准机构既然为了利益敢出具假证书,肯定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企业也不可能不承担责任,而且还要承担主要的责任,校准机构校准只对当时的校准情况负责,过后计量器具出现问题就不好说谁的责任,牵涉的人员多少,这要看事故的大小了。 这种情况比较普遍,出来事故后许多人会为此买单的,所以的问题都会暴露出来,校准机构既然为了利益敢出具假 ...
zhoujidai 发表于 2014-9-9 15:56 http://www.gfjl.org/images/common/back.gif
我也觉得要当真查一定是能查出来的,总有蛛丝马迹,几个人分开对对口供,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据,有些事情光从逻辑上讲就讲不通,实际操作更不可能了。就像是人说谎,为了圆谎得编出一千一万个谎,编着编着就漏馅了。 回复mmiap
我国计量法规定:
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给国家和消费者造 ...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4-9-9 23:23 http://www.gfjl.org/images/common/back.gif
关键是有些量具不是强检,是与质量有关的量具,可以让具备CNAS资质的民营校准机构出具校准证书,现在市场竞争激烈,不得不干啊。 中国的市场,不规范的行为到处都有,计量校准也不例外。如果严格按照规定去做,就不存在风险问题。只有老是走擦边才有风险。作为这里的技术论坛,应该不是讨论如何去规避违法风险的问题。 本帖最后由 无影无踪 于 2014-9-12 11:36 编辑
证书是校准机构出的,自然由校准机构承担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是企业人员拿着刀子要校准机构出证书。 无影无踪 发表于 2014-9-12 11: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证书是校准机构出的,自然由校准机构承担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是企业人员拿着刀子要校准机构出证书。 ...
那校准机构拿个录音笔一录,到时要死一起死,临死也要拉个垫背的怎么办。
mmiap 发表于 2014-9-15 08: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校准机构拿个录音笔一录,到时要死一起死,临死也要拉个垫背的怎么办。
...
我以为3楼给出了标准答案。
楼主给校准机构伪造证书者提了个醒,以后再有人让伪造证书(被逼无奈,不能丢饭碗呀),一定要留下足够有利的证据,临死也拉个垫背的。
(其实,既然该量具是校准机构可以出具校准证书的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校准机构犯得着伪造数据吗,出具校准结果,又不下结论,为什么非得伪造数据呢?数据是否超差,使用者根据使用要求说了算。)
earnestjl 发表于 2014-9-15 13:44
我以为3楼给出了标准答案。
楼主给校准机构伪造证书者提了个醒,以后再有人让伪造证书(被逼无奈,不能 ...
就是已经超差了,要把数据改到合格范围内,以便继续使用量具。 好无奈的计量!
没用过量具,只用过数、值,不知道量具能不能修正使用,作为计量器具使用者,面对这种情况,我只能小心使用,尽一切可能把住质量关了。 earnestjl 发表于 2014-9-16 10:05
好无奈的计量!
没用过量具,只用过数、值,不知道量具能不能修正使用,作为计量器具使用者,面对这种情况 ...
其实,这种情况一般存在于一些管理不正规的小企业,而且若此量具校准超差,计量管理人员也会上报,只是上层领导要求改证书应对客户及外审,使用者肯定被会告知此情况的,然后公司内部会有一个应对方案(比如此量具根本就不用,关于这一块的质量根本就不去管控,并在检验记录上进行造假)。
earnestjl 发表于 2014-9-16 10:05
好无奈的计量!
没用过量具,只用过数、值,不知道量具能不能修正使用,作为计量器具使用者,面对这种情况 ...
没有来自上层的授意和压力,企业内的计量管理人员和校准机构的校准人员怎么可能去做这种有风险的事情呢?
饭碗不想要了?
问题是出了事,担责任的是具体干事的人,如何是好。 所以计量检定应该去行政化,不能让行政人员干涉检定人员的工作,否则就会乱套! 这个本身是管理问题,监管不严、执行不到位,一切以经济利益为主,造成了市场混乱,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这是一个普遍现象。谁来为监管埋单,执法部门就一点责任也没有么。不是企业要这样,是计量地位决定了这些问题的出现。谁给计量工作提升社会地位???、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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