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器具同时为两个公司使用的问题?急求回复!
我公司(A公司)与B公司合资,成立了一个新的公司:C公司。目前,我们正在以C公司的规划办理C公司的计量器具许可证(CMC),在办理的过程中,现出现以下问题:
1.
技术监督局对C公司的递交文件进行了查核,发现我公司申请的材料中的计量器具的委托单位为“A公司”,而我们申请的公司为“C公司”,名称不相符,按照负责人员的意思,一个公司只能用本公司的计量器具,而不能是一个计量器具供两家使用。
2.
现A和C公司各项工作都在一起进行,因公司的法人代表不同,所以不能共用计量器具。
关于计量器具不能被2个公司的使用,在什么文件里有规定啊。
我们这么做对么?两个公司不能用一个场地么?
[ 本帖最后由 cansey 于 2008-12-5 14:23 编辑 ]
回复
这涉及到国家计量体系的管理问题,按照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经济合理,就地就近,县级以上计量部门依法管理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其检定(校准)的周期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定.方便的话,可与我联系,南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王林波,13598220926. 我们公司的检定器具均按照要求到当地计量所进行计量,但是现在的问题是我们有两个公司,我们进行的计量设备只能挂到一个公司上面,那么,另外一家公司是否可以使用呢? 只要计量设备处于合格状态,两个公司可以共同使用。但从管理角度上讲,双方应该签订计量器具外来服务协议,也就是说:C公司可以将A公司作为提供计量器具的一方为自己服务。 做好日常的管理工作,是计量器具数据准确有效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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