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z2y3j 发表于 2008-3-2 19:46:44

车间用于生产需要的磅称法码

车间用于生产需要的磅称和法码与贸易结算无关,且我们企业对其精度也无太高要求,想不去送检 ,但磅称和法码又是被列入强检名录的,该怎么办,是否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望赐教!

woshi_tjy 发表于 2008-3-2 20:29:07

所谓强检要符合用于四个方面并列于强检目录的才属于强检,而你没有用于四个方面之一,只是列于强检目录,所以不属于强检计量器具。

1z2y3j 发表于 2008-3-2 21:41:18

哥们,你说的有理,哪么生产设备上的压力表(我们的每台压注机有十几只压力表)是否属于强检器具呀,作为生产参考,但与安全有一定相关,要作强检器具的话费用可太高了

ll83 发表于 2008-3-3 08:59:39

符合四个方面,是哪四方面?

吴小青 发表于 2008-3-3 14:06:47

如楼主说的,和贸易结算无关,我认为没有必要检定!
给出企业的标准,开校准证书即可.

计量员-2 发表于 2008-3-3 19: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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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方面指:
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

计量员-2 发表于 2008-3-3 19:02:56

回复 3# 的帖子

和安全有关,只好强检了,否则出了事不好说啊

tinghaixingkong 发表于 2008-3-6 18:17:23

生产设备上的压力表,如果压力很大或是储气罐上装的压力表需要周期检定,不过要区分好类别,压力容器上的压力表一般是强检,再其他的,如果只是指示作用,示值误差没有很精确的要求的话,一般作C类管理行了,也就是一次性检定或校准.

张艳 发表于 2008-3-7 11:4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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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说的对,衡量一件计量器具是否需要强检,应该满足两个条件:1是计量器具要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院卫生、质量检验这四个方面;2是要列入强检目录。不过,以现在仪器仪表更新、发展的速度,实际上很多用于以上四方面的计量器具都没在强检目录中,而在实际运作中又都在做周检。所以,最首要的衡量条件还是第1条,而第2条要酌情参考。

emmama 发表于 2008-3-7 14:28:22

有些时候压力表太多了,都搞不清楚哪个是哪个,我们公司全部给送外检定了,一个费用是40元。

1z2y3j 发表于 2008-3-7 19:02:20

谢谢各位量友的热情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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