兑水 发表于 2014-10-18 07:55:07

按照《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整顿和规范公共信息标识牌

近日,素有老子故里之称的河南省鹿邑县,1000余块公共信息标识牌焕然一新。这是该县质监局为提升老子故里旅游区的接待档次和服务水平,按照《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对公共信息标识牌进行的一次整顿和规范。
    规范标识牌,源头治理是关键。为此,鹿邑质监局牵头、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文件,按照《标准化法》的有关要求,对公共信息标识牌制作单位进行资格认可,没有资格认可的单位,不得制作和安装公共信息标识牌。对制作的公共信息标识牌,包括地名标志、旅游服务及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标志、交通标线标志、城市公共交通标志、消防安全标志等,按照标准化有关要求进行质量监管,不符合标准化要求的禁止安装。
    与此同时,该局还会同旅游、交通等部门,对原有不符合标准化要求的标识牌一律拆除、更换,对不拆除、更换或更换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要求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制作安装单位予以行政处罚。规范后的公共信息标识牌,既符合标准要求,又美观醒目,进一步提升了城市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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