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标和复查的问题
JJF1022-2014《计量标准命名与分类编码》中没有的项目怎么建标,以前建立的标准现在到期复查又找不到对应的名称怎么办?是不是可用以前的名称或不用建标复查或简化建标手续? 我认为可以使用以前的名称或用主标准器命名(如多功能校验仪检定装置),复查的方法都是一样的。 谢谢回复,我们也是以检定规程名称为标准命名,但在JJF1022-2014里没有。 查不到的,依据命名规则自己命名JJF1022-2014主要是规定了计量标准命名与分类编码的方法。如果规范中有具体的计量标准名称和编码案例,就按照案例直接取用即可,如果规范中没有,应根据这个规范规定的方法自行命名和编码。 1022终于出新标准了,盼了很久啊 1022中开始就是标准命名的规定,可按此原则命名;编码可以从大专业开始往后排,找到的就写上(比如是几何量的就是01),找不到的就用00,写足8位数。 谢谢指点。如:机械温湿度计检定装置,代码 :04117304 (自编顺延行不行?)
医用注射泵与输液泵校准装置,代码 :12215128(自编顺延行不行?) 建波 发表于 2014-11-7 10:53
谢谢指点。如:机械温湿度计检定装置,代码 :04117304 (自编顺延行不行?)
医用注射 ...
我认为你的理解是正确的。以你的机械温湿度计检定装置自编顺延代码 :04117304为例,04为热学计量大类代号,11为温度计量中类代号(第二个1表示计量标准),73为温度和湿度小类代号,最后两位是具体对象代号。最后两位数JJF1022-2014已经占用了01、02、03,但均不是机械温湿度计,于是你顺延为04。这种顺延理论上没有问题,但还是略有不妥。我的理由是:
04距离国家已占用的代号03太近,很难说国家在不久的将来突然会占用04而与你的04代表的机械温湿度计并不相同,迫使你改变代号,给你的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因此我建议“顺延”时尽可能远离国家已占用代号,采用数字9来“顺延”是理想的,你的04117304可改为04117309,或者04117391。当国家给出“机械温湿度计检定标准”的代号时,你可以直接一次性转化到位。当国家继续占用04、05、……而始终没有机械温湿度计检定标准代号时,你的04117391代号将不受影响,永远保持不变。纵观JJF1022-2014,也都是用“9”代表“其它”,对于很难确定类别的均采用了09、19、29、……、89、90、91、92、……、99这19个代号代表。 谢谢,就用04117391 a)以主要标准计量器具或计量参量名称为命
名标识。
b)以被测计量器具或计量参量名称为命名
标识。
c)以某一类计量器具名称为命名标识。
d)以标准器的名称为命名标识。
你好,可以按以前的名称,或按照命名规则进行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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