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电子标识通用技术条件》等6项国家标准
本帖最后由 新闻专员 于 2015-7-17 13:52 编辑各有关单位:
由公安部归口,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起草的《汽车电子标识通用技术条件》等6项国家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14年12月13日前反馈书面意见,并填写《意见反馈表》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联系人: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黄金
联系电话:0510-85511909,051085511999(传真)
国家标准委工业标准二部 刘大山
联系电话:010-82262927,010-82260679(传真)
附件:1《汽车电子标识通用技术条件》等6项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意见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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