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原始记录的事儿
我们检定记录是这样编号的:微分类记录(其中包括杠杆千分尺、公法线千分 尺、内测千分尺等十几份记录)一个编号 如:tj-JLJL-01 ,游标类记录一个编号(游标卡尺、高度游标卡尺、深度游标卡尺等十几份记录),如:tj-JLJL-02,依次类推。我想问这样编号可行吗?需不需要每个记录一个编号呢?(杠杆千分尺一个编号 、公法线千分尺一个编号这样?) 主要看你记录有多少种,如果你一个记录可以把这些量具都放进去,一个编号也可以 记录表单格式不同,自然要分开编号,如果真像楼上说的“一个记录可以把这些量具都放进去”,那你就一个编号也可以。 作业指导书里是什么编号就用什么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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