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授权的是“本企业内部”,子公司是母公司的一部分,母公司的计量标准理应覆盖子公司...
按你的解释,计量器具就不存在属地管理了吧!
一个地区把另一个地区事情干了,属于越权了吧!
不论子公司是否有法人地位,总公司都不应涵盖,
跨地区子公司检定业务!
好人多助 发表于 2014-12-22 16:57
按你的解释,计量器具就不存在属地管理了吧!
一个地区把另一个地区事情干了,属于越权了吧!
不论子公司 ...
计量器具没有什么地方规定必须执行属地管辖,《计量法》第十一条: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按照授权证书上“在本企业内开展检定工作”,子公司为母公司的一部分,子公司将计量器具送母公司进行检定完全符合授权证书上“在本企业内开展检定工作”的内容,也与《计量法》经济合理的原则相符合,也不存在越权的问题..... zhoujidai 发表于 2014-12-23 08:43
计量器具没有什么地方规定必须执行属地管辖,《计量法》第十一条: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 ...
国家、地方的计量法律法规都规定:计量器具是属地管理的。
不要把计量器具管理屈解成纯技术的活动吧!
这是二个概念吧,
属地管理是法制监管部分。
强检计量器具,是国家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
执行周期检定,非强检计量器具执行定期检定,
这些检定由技术部门实施。
由属地监管部门代替国家行使强制管理职责。
就近就地、经济合理的原则如何理解?
应该是各级行政计量管理部门,
在履行计量检定方面的管理职责时考虑原则,不要曲解。
同意楼上所说的观点!应该找相关计量行政管理部门授权,若在本省,同属一个集团公司,可以找省级计量部门协调,应该问题不大,但若是跨省,那肯定是不行的。 听了大家各自的看法,感觉这个问题确实争议比较大,只能期盼计量法早日修改完善。
至于目前这种情况,我还是比较认可两点:1、专项计量授权证书跨地区使用,另一地区的政府计量部门可以视为无效;2、若是直接向省级政府计量部门申请授权,那么取得的授权证书在全省各地州的总公司和各分公司、子公司使用都应该有效。
因此,直接向省级政府计量部门申请授权,可能是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某家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附件里的授权区域是某某区,授权形式:对社会开展检定。问一下这家机构能在某某区以外的地方开展检定吗? 好人多助 发表于 2014-12-23 18:26
国家、地方的计量法律法规都规定:计量器具是属地管理的。
不要把计量器具管理屈解成纯技术的活动吧!
这 ...
某家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附件里的授权区域是某某区,授权形式:对社会开展检定。问一下这家机构能在某某区以外的地方开展检定吗? huahu 发表于 2019-4-22 16:46
某家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附件里的授权区域是某某区,授权形式:对社会开展检定。问一下这家机构能在某某 ...
绝对不可以,凡是 计量授权的都是有地域性的。
看有没有超范围,只要看一下 ,授权证书上的敲的公章就知道了。
比如 一个县级的xx政府部门的章,怎么可能有权利去 另外一个县级地区做检定呢? 237358527 发表于 2019-4-23 07:14
绝对不可以,凡是 计量授权的都是有地域性的。
看有没有超范围,只要看一下 ,授权证书上的敲的公章就知 ...
公章是市一级的 237358527 发表于 2019-4-23 07:14
绝对不可以,凡是 计量授权的都是有地域性的。
看有没有超范围,只要看一下 ,授权证书上的敲的公章就知 ...
这家机构能不能对其他地区做非强检的部分的检定 huahu 发表于 2019-4-23 08:50
这家机构能不能对其他地区做非强检的部分的检定
检定不管是不是强制的,都是需要授权的。
目前法定计量机构都是这么操作的,你从其他地方送过来检可以,但是 法定计量机构下厂去 超过 授权范围的地方做 不行, 237358527 发表于 2019-4-23 07:14
绝对不可以,凡是 计量授权的都是有地域性的。
看有没有超范围,只要看一下 ,授权证书上的敲的公章就知 ...
有没有明文规定,不可以跨区域开展检定工作阿,市场那么大,有了检定授权,可以好好的搞一把业务了。 红色的灰 发表于 2023-4-29 18:43
有没有明文规定,不可以跨区域开展检定工作阿,市场那么大,有了检定授权,可以好好的搞一把业务了。 ...
既然是授权当然有授权区域限制了。 237358527 发表于 2023-5-4 08:24
既然是授权当然有授权区域限制了。
如果是其他省份或地区送检过来的,可以帮他们出检定吗 红色的灰 发表于 2023-5-5 11:06
如果是其他省份或地区送检过来的,可以帮他们出检定吗
理论上来说应该是不允许的,但是实际操作的时候,你懂得。 237358527 发表于 2023-5-5 16:49
理论上来说应该是不允许的,但是实际操作的时候,你懂得。
管他呢,先把RMB赚到手再说。
十分有用,感谢分享! 本人的观点是开展计量不受地区限制。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与计量法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了计量活动采取经济、就近原则,不受行政区划与部门限制。这里的经济、就近原则实际上是在立法上把选择权交给了客户。我们在看计量法的立法宗旨,保证国家计量单位的统一与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那么我么所有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不管是那个地区的其实最后都是溯源到国家相应的国家计量基准,因此说计量单位是统一的,量值也应该是准确可靠的。至于选择那个,应该是客户的方便为主。那么为什么还有计量授权和相应的区域限制呢?区域限制应该怎么解读?这方面我们更应该从计量行政管理的角度去理解。假设,一个地区发生了计量纠纷,需要进行仲裁,那么到底是以哪一个计量标准为准呢?这时候就应该以这一地区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为准,如果客户不服,在去寻找上一级的政府授权、设立的计量机构。因此,应该说,地域授权,应该是设立地区性的标杆的意思,而不是限制你在某一地域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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