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记录上检定员签名和证书上检定员签名不一致,差错...
原始记录上检定员签名和证书上检定员签名不一致,出现差错是谁的责任,是记录上检定员的责任还是证书上检定员的责任?检定员做好记录后,交给打字员打证书,打字员粗心看错了,打了另一个人的名字,单位的管理部门查证书时发现后,认为是证书上检定员的责任,原因是他不该把密码让别人知道(电子签名的)。证书上检定员认为自己没有接触到证书和记录,不该承担责任,认为应该以事实为依据。如果要采取纠正措施,也应该是把证书上的名字改成原始记录上检定员的名字。实际上检定员检过后,记录和证书都在自己手上,应该是检定员去看这份证书的对错。请大家发表下意见 个人认为,原始记录上的检定员、证书上的检定员与打字员都有责任,主要责任在证书上检定员,占50%以上,证书上的检定员将电子签名密码告诉他人,他人可以使用其签名,致使签名失去意义,为造假提供方便,性质比较恶劣;其次是证书打字员,使用不该使用的签名,属于违法行为,承担40%以上的责任,而原始记录上的检定员只是承担对证书查看不仔细的责任,视情况可承担5%以内的责任或不承担经济责任。 是不是所有的电子签名都是打字员签的?那整个体系都是有问题的,三级签字就该是自己签,签的时候应该把证书都核对一下,毕竟打字员不可能每个专业都熟悉,有时候也会打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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