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的《政府工作报告》里的非法定计量单位
李克强的《政府工作报告》里的非法定计量单位,这是对计量法的赤裸裸的讽刺和践踏,还修改什么计量法,统一了这么多年,计量一直未受重视,连起码的政府报告都会开如此大的玩笑今年的李克强的《政府工作报告》里的非法定计量单位
......粮食产量达到1.21万亿斤......
......新增节水灌溉面积3345万亩......
......今年粮食产量要稳定在1.1万亿斤以上,......
我国早已废除了非法定计量单位,作为国务院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为什么还会出现非法定计量单位?
谁能告诉我为什么?
是恢复了“市斤”“亩”在公文中的合法使用了吗? 这只能说明计量法有问题,老百姓一直在用的东西,为何不能作为法定计量单位,人家老外都用磅、英寸,我们为何不能用斤、亩,存在即是合理,法是人定的,不合理为何不能改??等总理在审核新计量法时发现自己做的报告居然不合法,,再去修改吧 这样用没事的,又不是在考试;是在考试也没事,也不影响及格;影响及格也没事,反正及不及格的,也没啥用。 岸岩 发表于 2015-3-10 08:50
中国还是农业大国啊,你们多到乡下、山里走走,那才是基本国情。在中国,多少东西都只是存在文件里、口号上 ...
既然法定计量单位实施了这么多年也没有将“斤”和“亩”这个单位深入人心,《政府工作报告》里都喜欢用,干脆借着这次《计量法》的修改,再将其以备用单位的形式纳入法定计量单位,免得老百姓气不顺。 中国还是农业大国啊,你们多到乡下、山里走走,那才是基本国情。在中国,多少东西都只是存在文件里、口号上?落到实地的、执行的有多少呢? 政府有权就是任性!!!
《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细则第二条规定,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责令其改正;属出版物的,责令其停止销售,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总局干嘛去了,应该去执法,不执法就是不作为,应该追究其责任 很专业!支持。 哈哈,有权任性 如果改为千克、吨、平方米,十几亿人都要化时间去换算一下,可能还换算不清,既如此,这些百姓日常用的单位就应列入法定计量单位,计量有法也不能任性。 要不要搞这么专业,讲话是给老百姓听得,整那么专业,老百姓听得云里雾里,计量不要太任性············ 这不是任不任性的问题,而是尊不尊重法律的问题。不习惯不能作为违法的理由。《政府工作报告》里说“斤”,云南昆明的代表不也听得云里雾里的吗。 9#说得有道理,任性的代价是可能有一天会被任性掉 这只能说明计量没有得到应有的足够的重视。 自己知道就行了,有些东西较真不来的。技术机构的领导啊,总工啊,包括我们这些一线工作的,都说要用法定计量单位,给这个讲,给那个讲,但到了酒桌上的酒文化,哪个不说斤两的。都知是非法定计量单位,但都在用。别说您在酒桌上说毫升,呵呵。 政府工作报告要通俗易懂的,你来个公顷,不说亩,农民朋友怎么理解去?要考虑大部分人的存在,这个又不是官方文件,不必要去较真。我个人感觉是这样! 斤和亩,为什么不可以作为日常使用的法定计量单位??我纠结了好久。 qykawent 发表于 2015-3-9 16:50
斤和亩,为什么不可以作为日常使用的法定计量单位??我纠结了好久。
《关于改革全国土地面积计量单位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长期以来我国土地面积计量单位沿用市制,即“市亩”、“市分”、“市厘”等,与国际上通用的土地面积单位不一致,对平方米的换算是循环小数,计算麻烦。而且……。所以土地面积计量单位急需统一,急需改革。……。
为了进一步统一国家土地面积计量单位,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需要;逐步使我国土地面积计量单位与国际通用的土地面积计量单位相一致;有利于农业计划的制定和统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改革我国市制土地面积计量单位已势在必行。
1990年7月27日国务院第65次常务会议批准了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土地管理局、农业部共同拟定的关于改革我国土地面积计量单位的方案,决定采用以下土地面积计量单位名称:
平方公里(100万平方米,km^2)
公顷(1万平方米,hm^2)
平方米(1平方米,m^2)
经国务院同意,自1992年1月1日起,在统计工作和对外签约中一律使用规定的土地面积计量单位。
……。
土地面积计量单位的改革,关系到土地资源的管理和利用、农业计划的制定、农作物产量的核算、农业税收、土地征用以及国家统计制度的实施等各方面,是件大事,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稳步开展。……。 本帖最后由 njlyx 于 2015-3-9 17:09 编辑
qykawent 发表于 2015-3-9 16:50
斤和亩,为什么不可以作为日常使用的法定计量单位??我纠结了好久。
大致是有权举手的人好忽悠,而“专家”图省事造就的?.....我错了!原来根本不需要有人“举手”! 是的,这主要应该是统计部门这么长时间了仍然违背国务院关于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在作统计工作,而法定计量单位的监管部门也没有严格监管,造成了上报公文的统计数据1992年起20多年了仍然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从而造成新闻媒体和各级有关领导稍一不留意就会在公众场合使用到统计部门给出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数据。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细则第二条规定,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责令其改正;属出版物的,责令其停止销售,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符合中国的民情就对了。 这样写是为了显得工作量大,成绩突出,改成法定计量单位,政绩缩水一半。 符合中国国情 不好用,要亲民易懂,可以考虑修法! 规矩湾锦苑 发表于 2015-3-9 17:06
《关于改革全国土地面积计量单位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 ...
法是人定出了的,而且那是通知不是法哩,我是说,其实可以把斤定为法定计量单位,1斤=0.5kg。可以考虑一下,中国买的是新鲜的菜和肉,1斤好算,呵呵,未常不可啊,能疏则疏!美国还是英制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