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xjliuzi 发表于 2015-5-13 08:18:35

JJG539-1997有没有改进的地方

国家目前对JJG555-1996和JJG539-1997正在进行修订
前者主要针对型式评价
后者主要针对日常检定

讨论一下,在其中有哪些条款或内容需要改进,或需要更加关注?

海狼 发表于 2015-5-13 12:25:29

本帖最后由 海狼 于 2015-5-13 12:27 编辑

最应该改进的地方是规程应该明确规定最大检定称量为60吨(国内对上路行驶车辆最大质量是55吨),现在的汽车衡动辄就是100吨 150吨,绝大多数基层计量所根本没法检定这么大吨位的汽车衡,即使一些具体条件的计量院所,偶尔一俩台可以满量程检定,但是要对辖区内每一台汽车衡都按照规程检定,是难以做到的。如果规程明确要求最大检定称量为60吨,一辆携带20吨或者30吨砝码的检衡车,替代一到二次绝大多数计量所是完全能够依据规程开展计量检定工作的。

fxjliuzi 发表于 2015-5-15 08:48:36

确实如此,德国都没有超过50t的汽车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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