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量分光光度计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
《微量分光光度计校准规范》征求意见稿 感谢分享,谢谢楼主 本帖最后由 闲道散人 于 2018-7-9 10:17 编辑lyan54 发表于 2018-6-21 20:34
感谢分享,谢谢楼主
1、校准规范7.7.2对吸光度精确度表述不符合JJF1001-2011中对重复性术语的规范表述,应当是吸光度的精密度;
2、附录中不确定度评定中直接用重复性作为重复性的不确定度来源不妥,可参考JJF1059.1-2012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中4.3.2.6中预评估中方法;
3、标准物质的相对不确度在10%左右,这种标准物质一般只能作为质控液使用,是否有具有溯源性的合法性,请标明规范所用标准物质的批准号;
4、校准规范的表述上缺乏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严谨性。如:1、范围中“分光光度仪计”的表述,应当为分光光度仪(计),适用范围的表述“对其他类型的分光光计可参照本规范执行”,是否意味着此规范可取代JJG178-2007规程。7.1中校准条件“开机可通过自校”作为校准条件,可改为开机后预热**分钟等等;
5、7.2.3中给出线性范围,线性范围的取得与校准点的选取有关,是否要注明校准点的大小或范围。 谢谢楼主分享 不能用紫外可见的溶液来做么?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