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程开始实行,按照老规程检定的仪器需要立刻重新检?
新规程开始实行,按照老规程检定的仪器需要立刻重新检?例如:2015.06.02检定了旋光仪使用的规程是JJG 536-1998,新规程JJG 536-2015于2015.07.30开始实施,请问该旋光仪需要于新规程开始实施日期按照新规程进行检定吗?有无相关的规定?!
谢谢先! 没听说有这样的要求 新规程出来后正式使用前应进行适宜性评审,若新旧规程变化不大用原来的标准及相关配套设施完全可以实施就直接在证书中写校准依据是新标准就行了,若变化较大原来的标准及相关配套设施不能满足新标准需要需要等到重新配置符合新标准时才能说依据新标准校准,使用旧标准时在证书中要有说明。 没听说重新检定一说,按照新规程的执行日期算,以前检定的证书依然有效 LHJ 发表于 2015-9-2 09:03
没听说重新检定一说,按照新规程的执行日期算,以前检定的证书依然有效
我也是这么考虑的 但有一定的担心,例如1、以前没有检的项目在新规程中提出了要求 2、在新规程中检定合格标准收紧,可能有些已检项目在旧规程中合格而在新规程中不合格。 wuhuaguo54321 发表于 2015-9-2 15:50
我也是这么考虑的 但有一定的担心,例如1、以前没有检的项目在新规程中提出了要求 2、在新规程中检 ...
你的担心是有道理的,按老规程出具的证书继续有效,是从计量检定的法制性方面说的,从检定的技术性方面考虑,就很可能是不安全的。 计量器具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就不必重新检定。 谢谢 各位 有没有明文规定呢? wuhuaguo54321 发表于 2015-9-2 15:50
我也是这么考虑的 但有一定的担心,例如1、以前没有检的项目在新规程中提出了要求 2、在新规程中检 ...
这个问题很犀利啊,我也很认同您的担心,并觉得如果新旧规程在检定项目及接受标准上都有较大的变化时,出于对受检仪器可能发生的不合格风险,应该按照新标准重新送检。当然,如果提前有渠道知悉新规程的生效日期的话,可以帮助我们更科学合理的安排送检的时机,可能会减少该种情况所造成的企业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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