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qbljc
发表于 2016-3-22 13:10:24
楼主提出的“委托某机构做检定,依据的是校准规范,出具有合格结论的检定证书到底行不行”的问题,确实应该很认真的探讨一下。大家基本是一致认为“绝对不行”,且“绝对不行”不行的理由非常充分。个人认为,这绝大部分量友的意见完全是正确的。毕竟依据规程或规范可以进行校准,但依据规范绝对不可以进行有合格结论的检定。但就有某版主逆势而行,非要信口开河瞎讲一气说什么“校准规范仍然是执行强制检定的依据,仍然需要签发检定证书或检定合格证”。显然这样的说辞是明显违背现行计量法的。
讨论问题是每个人都有说话的权利,但是这个说话的权利及发表的言论要依法依规,而不能毫无底线的信口开河瞎讲一气。那将只会败坏自己的人品,也败坏了有着良好口碑论坛的人气!
xqbljc
发表于 2016-3-22 13:15:55
woosize 发表于 2016-3-21 12:21
如螺纹环规,原检规已作废更新为规范,但仍有很多法定机构在参考老规程出检定,这块又如何破? ...
依据废止的“老规程出检定”,这肯定是错误的。可以去该法定计量机构相关管理部门或其主管单位去投诉,你的投诉应该会有结果也会成功的。
coyote
发表于 2016-3-22 13:49:14
校准规范JJF只能是校准,在中国才有检定JJG必须有检定规程才能出具检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