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虾”是不是计量单位有些没有统一。
“青岛大虾”是不是从另一个角度折射出我国还有些计量单位统一。 guojunguo 发表于 2015-10-9 14:59物价局不是经常公布物价吗,没有发现。
物价局不作为?或者已经应该是不应当存在的部门了,量友没看见物价局在事中的回答么“市场定价.......”
也就是说这个部门是闲人啊!
还有就是各部门互相推诿,消费者投诉无门,只有媒体的力量还算大啊!
不是单位问题而是人为掩盖单位问题,能骗就骗不能骗就算了,反正在天朝违法成本很小的 哈哈,这个店被罚的倒闭了。。。 不是计量单位问题,是服务行业某些人的素质与道德水准没有统一。。。 制度的通病! 2楼,您确定是被罚的倒闭了么? 3楼阿友说得在理,与计量单位无关,纯属人的素质与道德水准问题。 还好不是38元一克,都比银子贵了呢。。说不定此时间会让物价局重新规范服务行业的价格表,必须标明单位。
服务行业默认是“盘”为单位的,大盘还是小盘的就不计较了么。。 人的素质不行,良心不在 没有诚信做什么都不长久的 人的良心大大滴坏鸟 物价局不是经常公布物价吗,没有发现。 hblgs2004 发表于 2015-10-10 08:20
不是单位问题而是人为掩盖单位问题,能骗就骗不能骗就算了,反正在天朝违法成本很小的 ...
跟碰瓷的一个道理
烟酒茶 发表于 2015-10-10 08:40
跟碰瓷的一个道理
对头,在天朝法律不是人人平行,普遍现象是民严官松
我也想去吃一次这么高大上的东西!单位统一真的很重要! 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啊 问题不在计量,而是做人没底线。我在厦门吃螃蟹,倒是用电子秤称的,可是我拿手机一秤,明显多称了20%的重量。手机的重量我自己是搞计量的当然知道的,还拿这个方法在计量日宣传时告诉过大家,可不一样被宰?所以人心坏了,就敢于践踏一切规矩。 历经30多年开放,思想高度开放,原本按盘收费,为创收按只收费,最终为了经济利益最大化。 盘、只、个 都不是计量单位 商品使用计量单位没有统一,并不能诠释为人的原因。体制是根源,道德是症结!法制不健全是浑水泛滥的润滑剂! 青岛算是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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