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专员 发表于 2015-11-18 10:38:31

江苏省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部分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

本帖最后由 新闻专员 于 2015-11-18 10:46 编辑

江苏省人民政府文件
苏政发〔2015〕119号
省政府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
部分行政事业性经营服务性收费
以及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涉企收费管理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自2015年11月1日起,取消4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暂停征收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转经营服务性收费,降低1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
对取消和暂停征收的收费项目,各地和有关部门不得继续征收,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拒绝缴纳。对降低收费标准的项目,各地和有关部门要严格按新标准执行。取消和暂停征收以上收费项目后,有关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统筹安排,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省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0日

附件

取消、暂停征收和降低收费标准
的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序号   收费项目名称部门备注
一取消项目(40项)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20项)

1自学考试毕业生审定费教育

2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审定费教育

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PVC卡式准考证收费教育

4中小学英语口语等级测试费教育

5乘机临时身份证工本费民航公安

6车辆通行卡遗失、损坏赔偿费交通运输

7道路运输许可证件工本费交通运输

8《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监督证》考务收费法制

9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考试收费法制

10珠算等级鉴定费和升级签证费财政

11独生子女病残儿童鉴定费卫生和计划生育

12电子政务数字证书收费机要

13风景名胜资源费住房和城乡建设

14南京资金清算中心使用电子清分机进行资金清算票据处理费南京金融票据中心

15城镇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有偿转移资金民政

16收费票据工本费财政

17收费票据购领使用记录簿工本费财政

18江苏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工本费财政

19村镇房屋所有权证住房和城乡建设

20信息化技术证书教育考试收费经济和信息化

(二)经营服务性收费(20项)

1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地震

2房产网络信息服务费住房和城乡建设

3持章证(IC卡)费公安

4出租汽车驾驶员安全风险保证金交通运输

5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南京数据分中心电子口岸专网服务费海关

6火灾自动报警监控系统服务收费公安

7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网络服务费公安

8规费代缴手续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9房产档案查询证明费住房和城乡建设

10城市绿化影响评价收费住房和城乡建设

11省进出口许可证事务中心证书代办服务费收费商务

12进口许可证制证服务费贸促会

13出口许可证制证服务费贸促会

14出口产地证制证服务费贸促会

15工商咨询服务收费中企业登记资料查询费工商

16工商咨询服务收费中代办企业年检手续费工商

17超大型船舶进出连云港安全技术服务性收费海事

18超大型船舶进出长江航行安全技术评估和咨询收费海事

19无线电设备检测服务费无线电管理

20雷击灾害评估收费气象

二暂停征收(6项) 

(一)自行车(含电动助力车)号牌费公安

(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费公安

(三)清真食品认证费宗教

(四)养犬管理服务收费公安

(五)收养登记费民政

(六)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质量技术监督

三转经营服务性收费(2项)

(一)代办因公出国签证费外事

(二)高速公路清障费交通运输

四降低收费标准(17项)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6项)

1劳动能力鉴定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收费标准按现行标准降低50%
2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水利收费标准按现行标准降低20%
3计量检定收费质量技术监督收费标准按现行标准平均降低20%,具体标准另行发文明确
4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公安遗失补领、损坏换领收费标准降低为每证20元
5电梯、起重机械安全检验检测收费质量技术监督收费标准按现行标准平均降低20%,具体标准另行发文明确
6电视电话会议收费专用通信收费标准按现行标准降低50%
(二)经营服务性收费(11项)

1入网用户信息录入费海关收费标准由50元/户降低为30元/户
2粮油市场交易手续费粮食收费标准由3‰降为1%-2‰
3粮油市场代理手续费粮食收费标准由4-5‰降为2%-3‰
4工商咨询服务收费中企业开业登记代办费、常驻代表机构代办费工商企业开业登记代办费由500-2000元/户降低为500—1000元/户,常驻代表机构代办费由1500元/户降低为800元/户
5APEC商务旅行卡代办费外事收费标准由800元/卡降低为500元/卡
6涉外婚姻代办服务收费民政收费标准按现行标准降低50%
7工商咨询服务收费中企业变更(包括合并、分立等)登记代办费工商收费标准降低为400元/户
8工商咨询服务收费中设计、代拟企业创建、改制方案收费工商收费标准降低为2000元/户
9大气环境评价服务收费气象收费标准按现行标准降低10%
10消防设施检测费公安收费标准按现行标准降低20%
11产权交易机构服务收费财政由按交易金额分档收费调整为底价按交易金额实施差额费率分档计费,溢价金额实施定率计费,具体标准另行发文明确



      抄送:省委各部委,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军区。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0月20日印发      

gl98 发表于 2015-11-18 10:46:23

官降!      

lininggray 发表于 2015-11-18 13:59:51

指的是强检部分吧?

狂奔的蜗牛 发表于 2015-11-18 14:04:19

杯具了!!!

hblgs2004 发表于 2015-11-18 14:31:09

只是将文件出出来,全国没一个地方实施的

wuhuaguo54321 发表于 2015-11-18 16:16:31

强检部分降低20%
这也是可以的啊!!

czhqjl 发表于 2015-11-19 16:08:50

还没实施呢,都过去大半个月了。不知道真是假,假设为真的,估计也要到明年了

bappqig 发表于 2015-11-20 13:30:37

收费降20%,我估计每样东西的降幅不一样,可能强检的还要降的更多些。

13004440098 发表于 2015-11-21 10:13:48

地方物价局没有文件,还没实施

heczds 发表于 2015-11-27 14:55:27

hblgs2004 发表于 2015-11-18 14:31
只是将文件出出来,全国没一个地方实施的

湖北就实施了

hblgs2004 发表于 2015-11-28 08:02:26

还有一个地方真的实施了值得庆贺

宜兴老管 发表于 2016-3-1 15:26:30

没细则,没法实施

INTEL 发表于 2016-3-1 15:34:55

强检降,校准涨,这才是值得高兴的事,不然计量人都不要混了,这些年什么都涨,就计量价格一年比一年低,再这样下去都得喝西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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