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泥定量包装的疑问
水泥有强制性国家标准GB175-1999《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袋装水泥每袋净含量50kg,且不得少于标志质量的98%,随机抽取20袋总质量不得少于1000kg”,其中的总质量是指总毛重(水泥+袋)还是总净含量呢??? 是指净含量。 是么?说得太含糊,我都不知怎么判了?还有人有不同意见吗? 袋装水泥每袋净含量50kg,且不得少于标志质量的98%,随机抽取20袋总质量不得少于1000kg,前面说的很清楚了,袋装水泥每袋净含量50kg,且不得少于标志质量的98%后面当然也是指的净含量,而不是毛重。 好的,知道了!
谢谢2楼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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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也是指的净含量,袋装水泥每袋净含量50kg,且不得少于标志质量的98%,随机抽取20袋总质量不得少于1000kg,这样的要求是防止有的企业把每袋净含量控制在98%~100%的标志质量(负偏差),损害消费都利益。 GB175-2007里面写得很清楚了,包括袋重,大家可以先学学,也不要在这里讨论,标准的编委最有解释权。 到底是怎样的?无法判断啊..........回复 1# 的帖子
水泥标准的制定其指标是净含量,简单说:50kg的包装每袋不得少于49kg,同时要求随机抽20袋不得少于1000kg。 水泥标准有关净含量制定的主要意图是:一方面对单袋水泥的最大负偏差作了约束,要求每袋最大允许1kg的负偏差,同时总体上要求正负偏差袋数基本相等,为了防止有些企业利用先进的计量手段每袋都是负偏差造成总体上短少情况,所以理论要求总重(1000kg以上)不得少于标识的净含量。这样制定的意图是完全正确的。实际执行与理论意图存在一定差距,水泥包装是一个动态过程,单袋水泥有一定的离散性,通过统计分析能够找出该包装线的包装质量的两个关键指标:单袋平均值和表征离散程度的标准偏差。单袋负偏差1kg比较容易控制,问题是平均值不好控制,它与抽样的样本数量有关,抽样数量越大越接近总体的实际情况,而20袋抽样数量很难代表4000袋包装批的实际情况,存在较大的抽样风险。
举例说明:假设抽样20袋水泥,该包装线控制非常理想,每袋偏差控制在0.2kg以内,单袋偏差毫无疑问是完全合格的,可是20袋水泥正负偏差相加计算的结果短少0.2kg。这样就出现1袋允许1kg负偏差、而20袋不允许0.2kg负偏差的不合理状况。所以水泥抽样检验应根据包装线实际控制的离散程度按一定概率对平均值进行修正才是合理的。
[ 本帖最后由 xiaohuo 于 2008-5-29 08:58 编辑 ] 现在的标准已改为GB175-2007了,很明显是指净重啦,毛重有大有小,各个企业不一样,没有可比性,当然要用净重来衡量。另外,考虑到实际生产控制困难,允许有点偏差,但总重必须保证,很有“以人为本”的出发点。 应该是净含量 水泥标准的制定其指标是净含量,简单说:50kg的包装每袋不得少于49kg,同时要求随机抽20袋不得少于1000kg。 GB175-2007 第6页 这样写的 袋装水泥每袋净含量为50kg,且应不少于标志质量的99%;随机抽取20袋总质量(含包装袋)应不少于1000kg。 是指净含量。
指总净含量
总质量不得少于1000kg”,其中的总质量是指总净含量。没有错的。 按照JJF1070-2005要求50kg定量包装商品允许短缺量为1%,由于水泥灌装行业的特殊性,GB175-2007规定了50kg允许短缺量2%,相比之下已经非常人性化了。 当然是总净含量了! 按照最新的定量包装计量检验规则JJF1070-2005,大于10Kg的定量包装产品的实际净含量不得低于标注净含量的百分之一,50公斤的误差不能低于0.5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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