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定员证考试取消建标怎么办
现在检定员证考试机构取消考证申报,不再受理。建标项目需要的两个检定员证怎么办啊??? 考计量师,然后注册该项目 现在计量师注册好像还是要检定员证 这不是个死循环了吗? 实施细则还没出来。先考注册计量师,再考规程,然后注册该项目 先考规程理论、实践,再在注册计量师上登记 现在细则没出来这段过度阶段好像还没有停办检定员考试吧。最近还收到过关于计量检定员培训的邮件。 好象还在摸索中 不再理论考试,直接培训实操发证,相当于带动了培训费 放心,既然有政策,肯定有措施!等着缴纳费用吧! 等着细节出台吧。。。。。。。。 以前的检定员证还可以继续使用啊 目前过度时期有成绩单就可以 等具体实施细则出台吧 综上所述,大家都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可以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人社部发的,长度计量工、热工计量工、衡器计量工、容量计量工、电器计量工、硬度测力计量工、化学计量工、声学计量工、光学计量工、电离辐射计量工
具体职业描述可登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管理网查看
这个资讯过计量司了,目前还是过渡阶段,新政策正在研究,好像法定检定机构和企业内部建标的要求会不同 还是要等细节出来才知道 没有检定员证书,没有办法建标了,好纠结 考计量师?考不上怎么办? 取得注册计量师资格证后,一年以内需要进行注册。注册需要提供的资料里其中一项为,提供经批准或授权的计量机构的聘用合同。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6-11-5 15:01 编辑
质检总局办公厅2016 年9 月18 日发布质检办量函1183号文《关于做好取消检定员资格许可后续工作的通知》的节选
二、平稳过渡,确保工作有效衔接
过渡期期间.为保障国家量值传递与溯源计量公共服务体现安全和全国量值传递工作正常运行,制定如下措施:
(一)由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原《计量检定员证》仍然有效。
(二)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和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如需新增计量检定人员,或原有计量检定人员增加新项目,应向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规定的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计量专业项目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明”的人员.可开展相应项目的计量检定、测试等工作。
(三)企业、事业单位依法申请计量标准考核或制造计量器具许可,无需提供计量检定人员证件。
由此可知:
①企事业最高计量标准建标考核从今以后无需提供计量检定人员证件。检定员证过期与否,有没有都无所谓,关键是用人单位应该书面认可其内部计量检定或计量校准的岗位(注:后面一句话不是通知说的,是我根据GB/T19022要求的理解,仅供参考)。
②法定和授权计量技术机构的检定员证超期仍然有效,何时全部报废取消,《通知》中没有具体时限。
③法定和授权计量技术机构若新增人员或新增项目,因不再发放检定员证,考取注册计量师证尚需时日,可向当地主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计量专业项目考核,考取“计量专业项目考核合格证明”。
④在第一条中《通知》还强调了:“确保取消计量检定员资格许可,确保与注册计量师合并实施工作顺利进行。质检总局将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修订注册计量师制度,加快将计量检定员资格并入注册计量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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