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搞不清楚强制检定工作实施的地域范围
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 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主持考核该项计量标准的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周期检定。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第十三条 计量检定工作应当符合经济合理、就地就近的原则,不受行政区划和部门管辖的限制。
再加上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上可是有地域范围的
这几条怎么理解 不会相互矛盾么 ?
比如说A市的B县 离C市更近
第一如果 B县指定了A市检定 那能不能送到C市检定
第二如果 B县指定了C市检定 C市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的地域范围不包括A市能检么 本帖最后由 天蛇地鸟 于 2017-3-20 16:52 编辑
强检:是政府指定,必须在授权范围内指定,在授权范围内,可以根据远近选择;非强检:由企业自己选择,但企业选择时,是在机构授权内选择。所以你说的B县指定C市是不对的,已经超过其授权范围了。 第十三条是除强检外的其他检定。 游牧边缘 发表于 2017-3-19 21:10
第十三条是除强检外的其他检定。
就算强检外的 还是没有解决问题啊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是有范围的 同是一个省的应该可以吧,因为标准器都是在相同的标准器传递的。 您应该是在说送检工作。非强检的随便你送哪里。强检的就按规定送检。不复杂啊! 单位统一。量值准确第一位 强检好理解,由当地或上级指定,且受行政地域限制。非强制检定(校准)既然可由企业自主选择地点,就不应受地域限制了。 强制检定的特点是定期定点,所谓定点就是当地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如A计量所是其指定的承担强制检定技术机构,企业却找省院或者B计量所来做检定,当地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是有法律依据没收检定证书,并以超期使用处罚企业的。不过4月1日强制检定实施免费,企业也就不会图便宜找外地计量院所了,同样,任何一家计量院所也没动力去异地做强制检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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