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里有关大家待遇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 注册计量师享有下列权利:(一)使用本专业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称谓;
(二)依据国家计量技术法律、法规和规章,在规定范围内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三)接受继续教育;
(四)获得与执业责任相应的劳动报酬;
(五)对不符合规定的计量技术行为提出异议,并向上级部门或注册审批机构报告;
(六)对侵犯本人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我只想问:2006年就出的暂行规定,后续的配套政策在哪里?规定第四条又具体体现在哪里?我反正没感觉到,我们基层的计量检定人员本来待遇就很低,难得国家有这个政策,国家局的领导们就不知道为民谋福利吗?希望论坛里有能接触高层的朋友把基层的声音反映上去,好早日实现大家的愿望。 要提高待遇这有何难?
只要规定1级注册计量师能建立计量标准,能做考评员,能做内审员,能做 形式评价这类,不就可以了,
2级注册计量师能开展计量检定,校准,检测类工作。
其他无证人员,一律不得从事计量检定,校准,检测类工作。
马上 待遇就提高了
现在入门这么低,怎么可能会提高待遇? 支持支持,国家快出台后续政策吧,考过工资不涨一毛,心里拔凉拔凉的 就是,不涨工资考这个有毛用,反正在我们小县城没有资格证照样搞简单 说的好,关键是待遇,工资不涨,啥都白说 啥时候一级注册计量师直接认定高级职称,二级注册计量师直接认定为中级职称,提高了待遇才好推行啊,待遇才是王道,不然基层所谁考啊,好多基层所都和工商食药合并了,取消检定员证不能搞检定了,搞检测呗,反正工资一样,评职称靠排资论辈,呵呵,基层现状就这样 18年能有改变吗?希望尽快出台待遇相关政策 237358527 发表于 2017-12-27 08:27
要提高待遇这有何难?
只要规定1级注册计量师能建立计量标准,能做考评员,能做内审员,能做 形式评价这类 ...
难不难领导们一句话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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