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否属于方法偏离?
我实验室依据方法A进行进行能力申请,方法A明确规定适用范围:(0~300),但现在市场上有很多超过300的,而我实验室配置的设备已经可以达到500。问题1、是否可以依据方法A,申请能力(0~500);2、是否属于方法偏离;3、如果是,需要做哪些事项来完善。 这个问题可以按CNAS-CL01 5.4.5.2“实验室应对非标准方法、实验室设计(制定)的方法、超出其预定范围使用的标准方法、扩充和修改过的标准方法进行确认,以证实该方法适用于预期的用途”中扩充的方法来处理比较合适,方法偏离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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