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办法实施 使用强制检定计量...
原标题:自治区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办法实施 使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须备案新疆网讯(记者 王璇)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管理实施办法》实施,要求使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报质监部门备案,经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将不得使用。
记者从自治区质监局了解到,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是指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并列入《自治区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
使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将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报当地政府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备案。
另外,即日起至11月底,全疆各大、中、小型企业可向各地、州、市质监局和经信委申报工业计量标杆示范单位称号。
申报后经过自治区筛选出来的工业计量标杆先进单位,将向国家质检总局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推荐,获得国家认可的单位将在全国推广示范。 哈哈哈然后新疆质检局网站今天就把这篇报道从官网撤掉了不知道在想什么 国家有强检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自治区还在单另制定目录干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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