膜式燃气表仲裁的问题
近日,当地人民法院受理了燃气公司与民用户用气纠纷,遂对燃气表申请仲裁。该表送来后 经过简单的目测 发现阀门装置被破坏 (直通不计量) ,机电转换功能故障。
请问各位前辈 在这种情况下,有没有必要再去检示值误差了 ,感觉检出来的数据也是不真实的了 直接以 外观不合格为判定结果。 不需要出具数据。 那要看纠纷的是什么,是表不准还是用户偷气需要补交。 mym20 发表于 2018-1-8 16:08
那要看纠纷的是什么,是表不准还是用户偷气需要补交。
用户涉嫌破坏表具达到偷气的目的 阀门控制部分被人为破坏
法院给出的鉴定申请中申请对燃气表精度进行检定 。 此表肯定为不合格 ,阀门控制部分不合格 及 转换功能 不合格
基于以上情况 ,我现在对此表进行检定 ,感觉检出来的示值误差并不能适用于法院进行裁决,有点困惑 ,望指教
tangram 发表于 2018-1-8 16:28
用户涉嫌破坏表具达到偷气的目的 阀门控制部分被人为破坏
法院给出的鉴定申请中申请对燃气表精度进 ...
《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办法》第二章 仲裁检定
第六条 司法机关、合同管理机关、涉外仲裁机关或者其他单位委托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进行仲裁检定的,应出具仲裁检定委托书。
有仲裁检定委托书的就按委托书进行仲裁检定。我们是技术机构,不是法律部门,也不是行政部门。怎么判是法院的事,我们要根据法院的委托书做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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