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定证书通常只对检定当时有效,如果被粗暴搬运、使用,就算在检定证书上标明的有效内,其测量数据也是有 ...
你根本就不理解什么叫 仲裁检定 。 新司机上路 发表于 2018-5-30 14:22
还是你的理解有偏差了。
法律地位是由法律赋予的,这里的法律指的是由人大或常委会通过的法律,而不是行 ...
你所谈到的“计量方面的法律只有一部,就是计量法”,此话完全正确。但计量法不是孤立的,与其相关的法规、规章、细则、命令、通告等等都是在支撑着计量法,以保证计量法的贯彻落实。按照相关的规程/规范/标准等法规性技术文件,由第三方出具的校准证书怎么就会没有法律效力呢?你再想想看,到底是那个“理解有偏差”?除非支撑着计量法的相关法规、规章、细则、命令、通告等等都是错误的。毕竟校准依据的是法规性技术文件,而不可能说校准依据的是计量法。
237358527 发表于 2018-5-30 14:49
只对当时有效?那就是说,检完过几天就无效了。那这份证书能说明 法律效力? ...
检定机构能保证被检计量器具在检定证书上写的下次检定日期之前一直合格么?仲裁检定则不同,它只要证明在申请仲裁检定时是否合格 237358527 发表于 2018-5-30 14:50
你根本就不理解什么叫 仲裁检定 。
我理解的仲裁检定是以裁决为目的的检定,一般由争议双方共同申请或者司法行政机关委托 刘耀煌 发表于 2018-5-30 15:37
我理解的仲裁检定是以裁决为目的的检定,一般由争议双方共同申请或者司法行政机关委托 ...
所以 只有 仲裁检定 才具有 法律效力 的原因。 刘耀煌 发表于 2018-5-29 18:31
我觉得这种说法太绝对了,或许应该是这样 “ 没有检定规程的校准证书有法律效力,有检定规程的校准证书没 ...
所有的校准证书都没有法律效力 buding65117 发表于 2018-5-31 08:15
所有的校准证书都没有法律效力
没有检定规程的如何仲裁?是不是就不能打官司了? 第三方校准机构,是指独立的非政府的第三方的校准服务机构。第三方校准机构通过了CNAS认可的项目开展工作不超范围就是合法的。通过CNAS实验室认可的校准机构。目前国内绝大多数通过CNAS认可的实验室都是国家机关,比如各省市的计量院,不能完全算作第三方校准机构。CNAS与CMA并不冲突,具备CNAS校准/检测实验室资质的同时也可以具备CMA的资质应该是具有法律效力。 刘耀煌 发表于 2018-5-30 09:59
如果购买了无检定规程的计量器具,购买方认为供货产品不合格,请问打官司的时候会怎么判? ...
首先怎么认定这个是计量器具???依法依规 既然说依法依规,那就不只是依计量法,还应该依计量规章。 刘耀煌 发表于 2018-5-31 09:15
没有检定规程的如何仲裁?是不是就不能打官司了?
是的,没法律作用,法院不会采纳的。打官司只有检定证书,或者仲裁检定证书好用。 刘耀煌 发表于 2018-5-31 09:15
没有检定规程的如何仲裁?是不是就不能打官司了?
没有检定规程就不能进行仲裁检定,当然证书就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了。 buding65117 发表于 2018-6-7 12:32
没有检定规程就不能进行仲裁检定,当然证书就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了。
仲裁检定的法律定义是 计量仲裁检定是指用计量标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所进行的以仲裁为目的的计量检定、测试活动。
从来没有说一定要出检定证书。只要是 法定计量机构 以仲裁为目的的计量检定、测试活动,而出具的数据,都可以作为 仲裁检定 。 237358527 发表于 2018-6-7 14:26
仲裁检定的法律定义是 计量仲裁检定是指用计量标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所进行的以仲裁为目的的计量检定 ...
兄弟,你说的真不对。呵呵。 buding65117 发表于 2018-6-14 20:51
兄弟,你说的真不对。呵呵。
恩,我从 计量法 上 摘录下来的,你说我说的不对。
估计阁下是 新计量法的起草人吧 ,。 237358527 发表于 2018-6-15 07:42
恩,我从 计量法 上 摘录下来的,你说我说的不对。
估计阁下是 新计量法的起草人吧 ,。 ...
根据JJF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9.23仲裁检定:用计量基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的以裁决为目的的检定活动。 yuanke_datou 发表于 2018-6-15 11:19
根据JJF1001-201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9.23仲裁检定:用计量基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的以裁决为目的的 ...
看来 计量法 还不够 一个 JJF规范来的权威。
校准证书没有法律效力,只能进行仲裁计量,才会有法律效力 237358527 发表于 2018-6-15 07:42
恩,我从 计量法 上 摘录下来的,你说我说的不对。
估计阁下是 新计量法的起草人吧 ,。 ...
《计量法》和《计量法实施细则》都没有仲裁检定的定义,《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办法》第四条才给出定义:仲裁检定是指用计量基准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所进行的以裁决为目的的计量检定、测试活动。 刘耀煌 发表于 2018-6-15 11:55
《计量法》和《计量法实施细则》都没有仲裁检定的定义,《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办法》第四条才给出定义: ...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八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计量纠纷进行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计量纠纷是指因计量器具准确度所引起的纠纷。
处理计量纠纷以国家计量基准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检定、测试的数据为准。
第四条 仲裁检定是指计量基准或社会计量公用标准所进行的以裁决为目的的计量检定、测试活动。
计量调解是指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下,就当事人双方对计量纠纷之间进行的调解。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负责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并由相应的工作机构受理和承办具体事项。
你只要承认,仲裁检定是指计量基准或社会计量公用标准所进行的以裁决为目的的计量检定、测试活动。
有测试2字就行了。 一切疑惑的根源还是计量法,一个86年颁布的法律,中间所谓的修订修正怎么看都是在小打小闹,到现在32年了,整本法律里愣是还没有出现校准两个字。而现在又是加入WTO,又是在与世界接轨,怎么可能不会出现争议?? 本帖最后由 路行沙 于 2018-7-2 13:17 编辑
国家计量法里面规定了,具有CMA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证书就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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