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云 发表于 2018-11-7 19:21
检定不合格出具检定通知书,有什么问题?我12楼的第1项内容你究竟看懂了没看懂,没看懂就麻烦你再爬上楼去 ...
少废话,
检定不合格,出具 校准证书 ,这句话是不是你说的?
怎么又想 绕弯?
这次你别想了。
有本事 正面回答。。。。。
不是我看不起CNAS,是这次来检查我们单位的 省级专家 ,看不起 CNAS ,
希望你搞搞清楚。。。。。
别乱咬人 。
237358527 发表于 2018-11-7 11:42
少废话,
检定不合格,出具 校准证书 ,这句话是不是你说的?
怎么又想 绕弯?
检定不合格出具《校准证书》有错吗?哪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没这么干?不懂就别在这里嚼舌了?省级哪位专家看不起CNAS啊?看不起为什么又要去主动申请CNAS能力认可呀?看不起为什么国际互认啊?估计也就你这位“砖家”看不起CNAS吧。
路云 发表于 2018-11-8 10:11
检定不合格出具《校准证书》有错吗?哪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没这么干?不懂就别在这里嚼舌了?省级哪位专家 ...
可笑死了。
你倒是正面回答我问题,
检定不合格到底是 应该出 检定结果通知书 ,还是 出 校准证书?
拿出你的 截图 来 ,怎么这个时候 拿不出证据了?
哪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没这么干?
套用你的之前的话,难道 法定机构这么干就是正确的?看来你也是这种人 , 不按照规范,条文 ,搞计量的。
之前你不是这样子 怼我的吗?现在我还给你 。
你听不懂人话,我也没有办法,
但是请你别瞎比比,冤枉我 ,
我什么时候看不起 CNAS了?
我的原话是 ,这次来我单位检查的省级专家说的话,蛮看不起 CNAS的 ,
跟我有毛线的关系?
你眼瞎啊?
陈独秀可能会迟到,但永远不会坐下。
237358527 发表于 2018-11-7 14:19
可笑死了。
你倒是正面回答我问题,
检定不合格到底是 应该出 检定结果通知书 ,还是 出 校准证书?
对于非强检器具,当检定不合格时,可以按法制计量的要求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也可以按非法制计量的“校准”处理,出具《校准证书》。听懂了人话没有?不可理喻。上礼拜来检查的专家,直接一句话,CNas这帮人给红包都过,能跟我们法定的比?
在公众论坛上信口开河的传这种话要不要担待一定的责任啊?言下之意这位专家所在单位的CNAS认可证书也是塞红包塞来的咯。还是说有相当一部分校准实验室的CNAS认可证书都是靠塞红包塞来的?你说这话欲达何目的?究竟是赞同还是反对,明示啊。别以为自己聪明,把别人当傻瓜。
路云 发表于 2018-11-8 12:57
对于非强检器具,当检定不合格时,可以按法制计量的要求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也可以按非法制计量的“ ...
再说一遍, 检定不合格 是 出具 检定结果通知书,还是校准证书 ?
别想 浑水摸鱼 ,直接回答
请把 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检定不合格,可以出具校准证书的 条文 找出来,
你不是最爱找 条文 了吗?
现在是你表现的时候了 。
我把听到的省级专家的话,在论坛上说怎么样, 还负什么责任?我有指名道姓了吗?
你认为我是编的?那也可以,我又不是说给你听,用得着你来瞎比比?
再说 ,这句话是我说的吗?
237358527 发表于 2018-11-7 18:00
再说一遍, 检定不合格 是 出具 检定结果通知书,还是校准证书 ?
别想 浑水摸鱼 ,直接回答
请把 非强 ...
经检定不合格的非强检器具改走非法制计量的校准不行吗?哪里规定的不允许出《校准证书》啊?需要什么条文呀?法律哪条规定了非强检器具不得以校准方式溯源啊?装什么蒜啊。你认为该出《检定结果通知书》那就出好了,我反对了吗?不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该出具什么证书,还用得着我来教你吗?这又不是识字班。不敢承认哪位专家说的,那就是你在这里编造谣言惑众,我怎么就无权指出啦?
路云 发表于 2018-11-8 16:01
经检定不合格的非强检器具改走非法制计量的校准不行吗?哪里规定的不允许出《校准证书》啊?需要什么条文 ...
怎么 拿不出 条文 来证明 自己的观点了?
开始 口水 了?
检定不合格,不出具 检定结果通知书 ,出具 校准 证书 。 这种观点也就你说的出口,
我有必要告诉你是哪个专家说的话吗?
你是什么东西,需要告诉你?
237358527 发表于 2018-11-7 20:07
怎么 拿不出 条文 来证明 自己的观点了?
开始 口水 了?
检定不合格,不出具 检定结果通 ...
不要在这里断章取义,我说的是非强检器具,随便到哪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去问,全国的计量人都知道,经检定不合格的非强检计量器具,既可以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也可以出具《校准证书》。也就你这种自以为聪明的人不知道,你还真以为你是个东西呀?
路云 发表于 2018-11-8 16:46
不要在这里断章取义,我说的是非强检器具,随便到哪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去问,去国的计量人都知道,经检定 ...
非强制检定又如何?
自己说的话:
检定不合格,不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出具 校准证书 。
这句话合理的出处在什么地方?
如果你找不出来,那就请闭上你的嘴。、
237358527 发表于 2018-11-7 20:49
非强制检定又如何?
自己说的话:
检定不合格,不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出具 校准证书 ...
连“非强制检定”与“校准”都拎不清的人,还有什么好扯的。该闭嘴修炼的不是别人,正是你自己。
真的很好笑,有的人骂人恶习就是天生的,谁和他观点有一点不同,那就等着挨他的骂吧。连“非强制检定”与“校准”都拎不清的人恰恰是骂人者自己,这种人不仅仅是连“非强制检定”与“校准”都拎不清,就是连强制检定和非强制检定都拎不清,说到仪器自身的计量特性和仪器给其它事物(测量结果、测量过程等)引入的计量特性,计量确认和计量检定,那就更是拎不清了,给他说一百遍,一万遍,他也是拎不清的,跟这种人的确是“还有什么好扯的”呢?这个主题的讨论,建议就此结束吧。
路云 发表于 2018-11-8 18:34
连“非强制检定”与“校准”都拎不清的人,还有什么好扯的。该闭嘴修炼的不是别人,正是你自己。 ...
检定不合格 出具 检定结果通知书 还是出具 校准证书 ?
有种回答就说,
没种回答就闭嘴 ,
237358527 发表于 2018-11-8 11:40
检定不合格 出具 检定结果通知书 还是出具 校准证书 ?
有种回答就说,
没种回答就闭嘴 , ...
对于非强检器具,检定不合格时,可以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也可以出具《校准证书》,二选其一。要说多少遍才能听懂啊?不可救药。
237358527 发表于 2018-11-7 16:45
到底谁好笑?
检定不合格出具 检定通知书 ,有什么问题?
检定不合格出 校准证书 ,那还是 检定吗?
你们都代表了法定计量机构以及第三方校准机构和客户。站的立场不一样看待问题有出入,我认为检定合格出检定证书,不合格就出检定结果通知书这种做法是站在法定计量机构的角度来实施的。有的第三方校准机构拥有地方授权可以开展检定工作,当然他会考虑先检定后校准,从来不会轻易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客户需要的是解决问题,不管检定证书和校准证书对自己都是废纸一张。只要证书能得到上级计量主管部门认可。当客户去送一个0.3级的标准测力仪检定,法定计量机构首先判定的是合格与否,绝对不会先给客户校准再来检定。
如果你们委托方将判定依据给受委托方,他们可以出结论,付过没有,仅给出数据
互相不认可原因是:
CNAS是民间机构,CNAS的行为,包括校准机构的认可都是民间活动,属于自愿行为,只对自愿参与者才有约束。
企业最高计量标准的建标考核以及计量机构授权考核(JJF1033/JJF1069)活动是政府行为,属于强制性的活动。
二者的区别:一个是依法行政的政府行为,一个是自愿申请(愿打愿挨)的民间行为。
二者的联系:两者没有必然联系。要说有,就是有部分建标考核员,兼职了CNAS的审核员。
路云 发表于 2018-11-9 09:31
对于非强检器具,检定不合格时,可以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也可以出具《校准证书》,二选其一。要说多 ...
对于非强检器具,检定不合格时,可以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也可以出具《校准证书》,二选其一。
来 ,请找出 可以 这]么做的 出处 !!!!!!!!!!!!
检定不合格,出具 检定结果通知书 。
这是在任何一本检定规程上都写明的话 。。。。。
“对于非强检器具,检定不合格时,可以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也可以出具《校准证书》,二选其一。”这话考虑到用户并未明确提出是检定还是校准的情况下,没什么可挑剔的啊。我们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就是这样操作的。
讨论问题要放平心态,稍安勿躁。
237358527 发表于 2018-11-8 20:33
对于非强检器具,检定不合格时,可以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也可以出具《校准证书》,二选其一。
根据以上条款之规定,非强检器具可不可以出具《校准证书》啊?客户不想看到送检的非强检器具判死刑,想自己做计量确认来判定送检的非强检器具是否满足使用要求,不可以要求承检机构出具《校准证书》吗?即便是没有要求,承检机构出具《校准证书》又有什么可挑剔指责的呢?只有你这种一根筋认死理的人才会死认《检定结果通知书》。写那么大的字有什么用?不懂就多看多学一点。
真的很好笑,你到底是在检定还是在校准?将“校准”与“检定”相混淆,又是有的人的惯性,混淆概念是其人惯用手法,还有脸教育别人“不懂就多看多学一点”。校准,无论校准结果如何,只能给校准证书。检定,合格就应该给检定证书,不合格就应该给检定结果通知书。 这是“检定”与“校准”的重要区别之一,也是检定规程和校准规范的明确规定。
“对于非强检器具,检定不合格时,可以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也可以出具《校准证书》,二选其一。”这句话连自己到底在检定还是校准都没有分清楚,还美其曰“考虑到用户并未明确提出是检定还是校准的情况下,没什么可挑剔的啊。我们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就是这样操作的”,岂不是太可笑了?!
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可以检定,也可以校准,但检定就要按检定的规矩办,校准就要按校准的规矩办,校准可以依据检定规程,但依据检定规程的校准绝不是检定,只能出具校准证书,坚决不能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
讨论很激烈,要对事不对人。
38楼的搅屎棍子混九规,闲得无聊不谈技术,热衷于搅屎。这不,这根“搅屎棍”又插进来搅了,看看有谁愿意搭理这位“搅屎棍”。识相的话就趁早闭嘴滚远一点。不过这位“学术无赖”是嘴贱难耐喜招好挨骂,自封为“撞了南墙也不回头的拧种”,估计也没谁能劝得了他。
各人谈论各人的观点,赞成也好,反对也罢,谁也不会在意有谁搭理自己。只有不学无术的骂人砖家才非常在意有没有人搭理他,如果搭理他,他就会骂得更凶,没人搭理他,就一定会哭哭啼啼地大骂别人“玩失踪”,呵呵。
路云 发表于 2018-11-9 22:22
根据以上条款之规定,非强检器具可不可以出具《校准证书》啊?客户不想看到送检的非强检器具判死刑,想自 ...
笑死人了。。。。
都已经在 检定的程序下 ,检定不合格,当然出具 检定结果通知书 了。
你找了半天,就找到几个词,还都是分开这么远的,这就是你所谓的证据?
你拿本新华字典,你是国家主席这几个字都能找到,就代表你是了?
简直让人笑掉大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