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有资质的校准机构在外省开展计量工作必须要当地质.....
请问有资质的计量校准机构,去外省开展计量工作,是不是必须要向当地质监局备案呢?例如,实验室在广东的有资质校准公司,去浙江开展校准工作,是不是必须向浙江质监局备案?而且,关于这种备案,貌似只有浙江地区提的比较多,很多浙江审核老师给企业审核的时候,不仅要有备案证书,还要看备案证书附件包含的仪器是否有校准的仪器。而其他省份很少提到备案证书的,企业和审核老师根本不问。谁能告诉我这是为什么呢? 我觉得应该备案管理,要不校准公司的业务太乱了,快成出证公司了 因为浙江省有专门的计量管理办法 因为浙江省质监局管的比较宽也有可能是 校准 未来的发展方向 浙江省有专门的计量管理办法,依法办事 关于计量备案,目前有规定的是浙江、南京、苏州、广东,上海。其中上海刚改革,取消了校准实验室的认证,现在政策还不明晰。浙江、苏州是线上办理,南京需要拿纸质材料去质监局审核。广东只接受省机构备案。 国家计量法有这样的规定,以确保量值溯源的可靠性 有些地方省或地方市有立法需备案,很简单。没有那么复杂 备案还是简单的,准入前的复查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9-1-4 02:27 编辑
所谓的地方法规要求第三方具备资质的校准机构在本地备案的做法,纯粹就是地方保护主义,生怕自己地域管辖范围内的蛋糕被别人抢了。“校准”这一国际公认的溯源活动,至少到目前为止在我国尚不属于法制计量的活动,国家的顶层法律(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计量授权管理办法、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等)尚没有涉足这一块,是自下而上的自主溯源行为。地方的这种做法,都口口声声说是依据计量法制定的,但在这些顶层法律法规中根本就找不到依据。第三方通过了CNAS能力认可的校准机构,其校准能力在CNAS官网上已向全世界公示,国际上都互认,还需要备什么案呀?地方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直接上CNAS官网下载不就完了嘛,非要折腾校准机构亲自上衙门备案,有意义吗?真要有机构备案,政府衙门又有什么理由拒绝备案呢?不要将“校准”与“检定”划等号,否则的话,不直接取缔“校准”,保留原有的“强制检定”与“非强制检定”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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