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值小于1大于0.7应引起重视,这个0.7的出处是哪里
在进行比对、能力验证、测量审核的时候,都要求EN值要小于0.7,当EN值在0.7到1之间时为基本满意,或者说应该引起重视。请问,这个0.7的出处是哪里,我查了比对规范和CNAS的准则,都没有找到0.7的出处。
谢谢
在CNAS-GL002:2018和JJF1117-2010中采用E n值判定时,都是“| En |≤1 无需采取进一步措施,| En |>1 需要查找原因采取措施。但也有很多实验室在程序文件规定小于0.7无需采取措施,0.7和1之间需要采取预防措施,大于1采取纠正措施,如果文件规定了,实验室没有按照自己的文件执行,评审时开具不符合项,也是可能的。 不存在0.7
只有1 没听说过0.7! 就像你翻遍文件,也没有找到哪个条款要求申请CNAS一定要建标一样
行业内规则罢了 不懂就问: EN 值是什么? 最近我也在找这个不过我以前看过。因为这个问题还给我开了一个不符合项 要做预防措施 它来自的标准为CNAS-CL01:2018的7.7.3条款。专家的判定标准是超过2/3则为需做预防措施 没听说过0.7! 紫菁山 发表于 2018-11-30 11:51
它来自的标准为CNAS-CL01:2018的7.7.3条款。专家的判定标准是超过2/3则为需做预防措施 ...
CNAS-CL01:2018的7.7.3条款还真的没有2/3之说,呵呵。CNAS-GL002:2018《能力验证结果的统计处理和评价指南》也只规定了“| En |≤1 表明‘满意’,无需采取进一步措施| En |>1 表明“不满意”,产生措施信号。”。这说明0.7的说法纯属个别专家和审核员的一己之见,毫无根据,不能作为开不符合项的依据,接受认可审核的实验室可作为改进工作的参考,而拒绝接受这个不符合项。 0.7这个数值是在自己的体系文件中规定的。到达0.7不是说明已经不合格,只是用来说明EN值比较大,需要注意啦,要引起重视了,要大概分析一下偏离比较大的原因了。 12楼说的有道理,“0.7这个数值是在自己的体系文件中规定的。到达0.7不是说明已经不合格,只是用来说明EN值比较大”,作为实验室应该关注这个情况。是不是要采取纠正措施进行改进,应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可以不必采取措施。但对于风险很大的测量过程,应该分析原因,必要时可以考虑采取纠正措施加以改进。但CNAS实验室认可和CMA计量认证不应该以0.7为标准开具不符合项,因为实验室并没有突破认证认可标准的规定。 是否只要文件没有定义,就可以不这么做呢?还是说做做一下分析保险一些?
应该基于质量控制,以及实验室风险考虑,再接近1时,应该分析原因,采取预防措施,也不一定说是0.7,也可以是0.8,也可能实验室要求更高的,达到0.65就要分析原因。。所以也别纠结这0.7或是多少。 确实没找到出处,我们也是实验室自己规定0.7 文件里面自行规定的 应该是当采用人员比对的方式进行内部质控时,En值要不大于0.7。此时两个人员的测得值之差不应大于测得值的测量不确定度(两人的测量不确定度认为是一样的),当两个人员的测得值之差等于测量不确定度时,En值计算为:U/根号2 U=0.7。当进行外部质控时,参考实验室的测量不确定度若优于参加实验室的测量不确定度,再按0.7就不合适了,应放宽一些。比如当参考实验室的测量不确定度是参加实验室不确定度的1/2时,内部规定En值不宜超过:U/根号(U^2+U^2/4)=0.9 是比较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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