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01新版的分包怎么解决?
在问一个问题,新版的CL01中好像没有关于分包的明确要求,而我们是有做分包的,那么我们分包的供应商,是不是按照外部供应商来看就可以了? 大神们给点意见,谢谢! CNAS-CL01:20186.6 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6.1 实验室应确保影响实验室活动的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适宜性,这些产
品和服务包括:b) 部分或全部直接提供给客户
这一条就是指分包。 随风飘扬 发表于 2019-4-2 17:49
CNAS-CL01:2018
6.6 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6.1 实验室应确保影响实验室活动的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适宜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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