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大神解疑
各位大神,在一级注册计量师基础知识及专业务实“第二章/第一节/第三小节”,就是第77页中讲到:有个④点“书写单位名称时,不加任何表示乘或除的符号或其他符号”。同一页中第⑥点中又说“由两个单位相乘所构成的组合单位,其中文符号只用一种形式,即居中圆点代表乘号。”这两点是否有矛盾啊,有点不太理解,请大神们帮忙解释一下。 这个确实有点让人费解啊。我仔细看了一下,区别在于一个是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另一个是法定计量单位和词头的符号,名称主要是用于读出来,中间有点不好读。符号是用于书面,组合单位当可能发生误解时,应尽量用居中原点或斜线的形式。个人理解,欢迎探讨 单位名称是指英文符号 moonkai 发表于 2019-4-11 16:21
这个确实有点让人费解啊。我仔细看了一下,区别在于一个是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另一个是法定计量单位和词头 ...
还是有点不太理解,书中有讲到书写,没说读,不过目前你这样解释提供了一种方式,让我不会感到无解了。 从小无节艹 发表于 2019-4-11 19:54
还是有点不太理解,书中有讲到书写,没说读,不过目前你这样解释提供了一种方式,让我不会感到无解了。 ...
前面第②点说的“单位名称”指的是“计量单位的中文名称”,后面第⑥点说的是“计量单位的中文符号”,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单位名称和中文符号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谢谢各位大神,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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