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配眼镜企业诚信计量示范 单位评价要求
ICSDB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T—2015
验配眼镜企业诚信计量示范
单位评价要求
(送审稿)
2015 - -发布
20- -实施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与DB34/T1691-2012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在范围中,删减了“鼓励验光配镜企业,按照GB/T19022建立测量管理体系,创建诚信计量单位”等内容;
——在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了GB10810.1、GB10810.2、GB13511.1、GB13511.2、GB/T14214和QB2506等文件目录;
——增加了相关管理制度(见4.2.2a);
——增加了企业内部各层次和职能部门间的诚信信息交流的要求(见6.1);
——增加了企业与外部相关方的诚信信息交流,包括诚信风险信息收集的要求(见6.2);
——增加了企业诚信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可溯性的要求(见6.3);
——增加了培育和推动的要求(见10);
——增加了评价组织机构的要求(见11);
——增加了复评与监督的要求(见12);
——增加了AAA、AA、A验配眼镜企业诚信计量单位评价细则(见附录B);
——增加了验配眼镜企业诚信计量单位监督检查表(见附录C)。
本标准由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计量协会、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处、安徽省眼镜专业委员会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建文
本标准起草人:赵永涛、王强、董利娟、王志、刘心德、宋书江
本标准代替了DB34/T1691-2012。
DB34/T1691-2012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34/T1691-2012。
有需要的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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