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小困惑
翻1069无果,特来求教各位大神:我所于2019年年初通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资质复查。计划于2019年底新建5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届时,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到手,但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证的附件中并没有对新建计量标准的体现。
以上情况,1、我所能否开展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检定/校准工作?依据是?
2、如果不能开展,我所还需要进行哪些工作?(例如和计量行政部门申请授权证更新?)依据是?
问题不够成熟,劳烦各位大神了!!!! 打电话问 计量处 啊 。这么简单的事情 向计量处申请扩项 1、复查是对2019年初之前的;
2、该5项计量标准才计划于2019年底新建;
3、新建计量标准通过后才给予有资格的社会公用证书;
4、申请1069扩项通过后才能开展该项工作。 一个是对机构的资质认可,一个授权项目,两个不是一个东东,机构复查通过,是认为你的机构运行满足要求,同时审核已授权的项目,通过后机构可以开展授权项目内的活动,新建标准通过扩项授权后方能开展。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