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有效期问题?
今天收到一份校准证书,有接收日期,有校准日期,还有一个批准日期。有人说按照校准日期写有效期,有人说按照批准日期写有效期?大家都是怎么处理的 无论是检定规程还是校准规范中,给出的 检定有效期 还是 建议校准期限 都是 根据 检定日期和校准日期开始算的你说 应该按照 哪个 日期 ? 按校准日期开始算
按校准日期开始算
本帖最后由 规矩湾锦苑 于 2019-7-20 12:22 编辑
计量校准没有所谓的“周期”,也没有合格与否的判定结论。被校测量设备是否能用(是否合格)由使用单位的计量确认员通过计量确认确定。因此校准规范规定的校准时间间隔是建议性的,校准证书是没有有效期的,有有效期的是计量确认标识。计量确认需要按本公司规定的“计量确认间隔”。计量确认的日期和规定的计量确认间隔决定了计量确认标识的有效期。
假设,某测量设备经校准,计量技术机构给出的校准证书计量校准日期是2019.1.6,本公司计量确认员计量确认的日期是2019.1.20,该公司《计量确认间隔管理程序》对这种测量设备划分了ABC三类,规定的计量确认间隔分别是A类6个月,B类12个月,C类为自然间隔(无限期)。
则该测量设备计量确认标识的有效期填写,如果用于A类范围,有效期为2019.7.19,属于B类范围,有效期为2020.1.19,属于C类范围,只保留确认日期2019.1.20,有效期用斜杠划去,表示从2019.1.20起该测量设备可用于C类使用范围,有效期不限,不坏不换,坏了就用另一个同种规格型号经计量确认合格的C类测量设备替换。由此可见,测量设备合格(能用)的有效期与校准日期无关,而与计量确认日期和本公司规定的计量确认间隔直接相关。 楼上这位纯粹就是胡说八道。至今也没有哪家单位是按照计量确认的时刻来推算有效期的。“检定周期”与“复校时间间隔”本质上并没有多大区别,只不过前者是强制性的,由计量技术机构确定;后者是非强制性的,由用户自行确定。“有效期”本来就是应当依据能保持计量特性的最长时间间隔来确定,自然就应该是以检定/校准时刻的计量特性状态开始推算,哪有从计量确认的时刻开始推算的?楼上这位说有效期与校准日期无关,那就从你自己家里拿一份《校准证书》和《计量确认记录》晒出来给大家看看眼界呀,看看你们家的有效期与校准日期有没有关系呀。不要一天到晚都在寻思琢磨着如何忽悠新人。 我们是根据证书的校准或者检定日期来确定量器的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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