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老师没建标可以给其他公式出校准报告吗
请问下老师没建标可以给其他公式出校准报告吗 不可以违法的沙漠王子ban 发表于 2019-8-31 16:40
不可以违法的
请问下对外出校准报告需要哪些资质吗?建标了是否就具有对外出具校准报报告了吗 可以,只要对方敢要你的报告就行 没有建标,但过了CNAS的可以 沙漠王子ban 发表于 2019-8-31 16:40
不可以违法的
请问违反 计量法律法规中哪条?
请告之,而不是 信口雌黄 阿笙1010 发表于 2019-9-2 10:17
没有建标,但过了CNAS的可以
请问计量法律法规中哪条有 没有建标,但过了CNAS的可以?
请告之,而不是 信口雌黄 可以的,客户只要认可你的报告和你签定一、二方合同,这样只受《合同法》进行约束 237358527 发表于 2019-9-2 11:00
请问违反 计量法律法规中哪条?
请告之,而不是 信口雌黄
如果不用建标校准只要有个标准器谁都可以出证 市场不就乱了那还要市场监督干什么 沙漠王子ban 发表于 2019-9-2 17:55
如果不用建标校准只要有个标准器谁都可以出证 市场不就乱了那还要市场监督干什么 ...
凡事都要依据 法律法规办事, 市场监管局就是 依据 法律法规监督执法的。
对于 第三方校准机构,法无禁止皆可为。
对于 法定计量机构,法无许可皆禁止。
而不是 你自己脑子一转,嘴巴就开始 随便 说了。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9-9-3 12:05 编辑
8楼“沙源计量”量友说得清清楚楚,不建标那就是一、二方行为,不可能是第三方行为。即便是建了标,未通过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向社会开展相应项目的检定/校准,或相应的校准项目未通过CNAS能力认可(或超出认可的能力范围),照样不属于第三方行为。 路云 发表于 2019-9-3 12:04
8楼“沙源计量”量友说得清清楚楚,不建标那就是一、二方行为,不可能是第三方行为。即便是建了标,未通过 ...
是不是建了标没授权只能做内部非强检的设备,如果要对外出校准报告就得通过CNAS认可,是这样吗,CNAS认可是不是需要所有项目都建标呢 huyihua 发表于 2019-9-4 10:44
是不是建了标没授权只能做内部非强检的设备,如果要对外出校准报告就得通过CNAS认可,是这样吗,CNAS认可 ...
建标的目的,主要就是为了开展检定。如果是政府设立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政府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建标的目的,肯定是向社会开展检定(检定项目也同时默认校准)活动。除了这两类计量技术机构外,企事业单位所建立的最高计量标准,通过了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合格后,便可以在企事业单位内部开展相应项目的非强制检定(当然也默认涵盖了校准),如果经政府授了权,则可以在企业内部开展对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的检定。通常情况下,政府是不可能授权企事业单位对外(向社会)开展强制检定与非强制检定的。“校准”目前仍不属于法制计量,因此政府不可能单独以“校准”的名义,来对企业授权,这从顶层法律法规上也找不到依据。因此,企事业单位如果想成为第三方,向社会开展校准技术服务的校准实验室,只能是建标后向CNAS提交校准能力的认可申请,通过了CNAS的校准能力认可后,便可名正言顺地在能力认可范围内,向社会开展校准技术服务。CNAS认可是不是需要所有项目都建标呢申请CNAS能力认可的是“校准项目”,不是“建标项目”。只要你申请的“校准项目”所涉及的最高计量标准建了标,CNAS就应该会受理。 路云 发表于 2019-9-4 13:27
建标的目的,主要就是为了开展检定。如果是政府设立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政府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建标 ...
好的,谢谢解答 13楼回复的比较详细和准确,CNAS需要你领域内至少有一项建标 237358527 发表于 2019-9-2 11:00
请问计量法律法规中哪条有 没有建标,但过了CNAS的可以?
请告之,而不是 信口雌黄 ...
看了13楼你就知道了 阿笙1010 发表于 2019-9-29 10:31
看了13楼你就知道了
13楼哪句话是 出自 计量法律法规?
请不要把CNAS当成 法律法规。 一个自愿,一个强制性的吧?
没有谁将CNAS当成法律法规,17楼无时无刻不将纯粹市场行为的校准往法律法规上扯,除了作哽搅局,没别的目的。我13楼的表述有何问题,尽管举证反驳好了。 可笑至极, 既然 论坛0.5mm认为 校准是 市场行为, 你凭什么说 有CNAS才能出校准?难道 没有CNAS出的校准就 不 名正言顺了?
只要 双方公司认同 , 没有CNAS的校准又怎么不是 名正言顺 了?
那部法律法规 定义了 只有CNAS出的校准 才是 名正言顺 ?没有CNAS的校准就 见不得人 了?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9-10-12 09:21 编辑
“注水计量师”搞搞清楚,我什么时候说过只有CNAS才能出具《校准证书》啊?这种无中生有、造谣诬陷的下三烂伎俩恐怕是师出同门吧。什么叫“第三方校准”拎不拎得清楚?非第三方校准也没完没了的搬出来闲扯。哪部法律法规说过这种非第三方校准是名正言顺的?除了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通过CNAS能力认可的校准实验室,可以名正言顺地向社会开展相应项目的校准技术服务外,其他机构向社会开展校准技术服务名什么正言什么顺啊?见得人为何不大张旗鼓光明正大呀?何必遮遮掩掩、偷鸡摸狗呢。这种非第三方校准,除了供需双方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互认,有谁认可这种“周瑜打黄盖”之举是既有理又合法呀? 没有建标,是可以给其他公司出具校准报告的,前提是你出的报告没有cnas认可号,没有法定机构授权号,只是你和其他公司两家互人的结果,比如说审核老师来了是肯定不认得,比如说我买个设备,你给我校准下是可以的,但也仅仅是你我认而已 没建标哪里来的资质出证书呢?这样的证书第一违法,第二没有说服力,想要对外营业很多事情要做,必须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才能对外营业,第一,配置相关标准器硬件还得送检达到建标要求的准确度等要求,准备好资料(每个标准一大堆资料)申请考核通过考核后取得证书。不像开店买东西那么简单 闫南峰 发表于 2019-10-14 11:45
没建标哪里来的资质出证书呢?这样的证书第一违法,第二没有说服力,想要对外营业很多事情要做,必须建立社 ...
国家现行的顶层法律法规,并没有涉及校准的内容,故不存在违法一说。校准就当下来说,仍属于非法制计量的市场行为,只能说是合理还是不合理的问题。对于不以第三方的角色对外出具的《校准证书》,属于供需双方的互认行为(即一、二方互认),仅受合同法约束,没有什么不合理,也没有任何法律法规强行禁止。 本帖最后由 moonkai 于 2019-10-15 09:43 编辑
闫南峰 发表于 2019-10-14 11:45
没建标哪里来的资质出证书呢?这样的证书第一违法,第二没有说服力,想要对外营业很多事情要做,必须建立社 ...
对于法定计量技术机构来说,您的说法没有问题。但是对于广大的市场上的第三方校准机构来说,要取得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考核证书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一般都是获得CNAS认可就可以证明数据具有溯源性了,而且第三方审核老师也认可证书有效性,老外来审核也认可,因为根据CNAS-TRL-003:2015计量溯源性 是国际间相互承认测量结果的前提条件,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将计量溯源性 视为测量结果 有效 性的基础, 并确保获认可的测量 活动的计量 溯源 性满足 国际规范的要求。
校准实验室认可制度是中国合格评定家委员会(CNAS)建立和实施的主要认可制度之一,校准实验室通过获得 CNAS认可,使其为客户提供校准服务 的能力得到认可,出具的校准证书得到国际承认。CNAS对校准实验室认可证书附件中,校准和测量能力(CMC)是体现校准实验室提供校准服务的能力范围和水平的重要指标。
综上所述,在中国想要做大做强校准业务,在业内有良好的口碑,还是要通过CNAS认可,当然这个认可是完全自愿性质的。另外不建标就开展校准,我要是客户,这种证书我是不要的,都花钱了,为什么不找个正规建标的机构来做。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