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9-11-4 15:47:50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 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进行了调整,制定了《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予以发布。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列入《目录》且监管方式为P(型式批准)和P+V(型式批准+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办理型式批准或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其他计量器具不再办理型式批准或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   2020年11月1日后以上产品尚未取得型式批准证书的,责令停止制造、销售和进口,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列入《目录》且监管方式为V(强制检定)和P+V(型式批准+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使用中应接受强制检定,其他计量器具不再实施强制检定,使用者可自行选择非强制检定或者校准的方式,保证量值准确。2020年11月1日后以上产品未按照规定申请强制检定的,责令停止使用,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在《目录》型式批准范围内的计量器具,已经受理但尚未完成型式批准的,依法终止行政许可程序;各级计量技术机构对不在《目录》强制检定范围内的计量器具,已经受理但尚未完成检定的,继续完成检定工作。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质检总局公告2005年第14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质检总局公告2006年第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国家计量局〔1987〕量局法字第188号)、《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通知》(质技监局政发〔1999〕15号)、《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通知》(国质检量〔2001〕162号)、《关于将汽车里程表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取消的通知》(国质检法〔2002〕386号)、《关于颁发〈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的通知》(技监局量发〔1991〕374号)废止。   特此公告。​附件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

​一级序号二级序号一级目录二级目录监管方式范围及说明
11体温计体温计P+V(其中玻璃体温计只做型式批准和首次强制检定,失准报废)用于医疗卫生
22非自动衡器非自动衡器(最大秤量不大于60kg,分度值不小于1mg)P+V用于贸易结算
33自动衡器动态汽车衡                  (车辆总重计量)P+V用于安全防护、贸易结算
44轨道衡轨道衡P+V用于贸易结算
55计量罐铁路计量罐(车)V用于贸易结算
6船舶液货计量舱(供油船舶计量舱、船舶污油舱、污水舱、运输船舶计量舱5000载重吨以下)V用于贸易结算
7立式金属罐V用于贸易结算
68称重传感器称重传感器P

79称重显示器称重显示器P

810加油机燃油加油机P+V用于贸易结算
911加气机液化石油气加气机P+V用于贸易结算
12压缩天然气加气机P+V用于贸易结算
13液化天然气加气机P+V用于贸易结算
1014水表水表DN15~DN50P+V用于贸易结算
1115燃气表燃气表G1.6~G16P+V用于贸易结算
1216热能表热能表DN15~DN50P+V用于贸易结算
1317流量计流量计(口径范围DN300及以下)P+V用于贸易结算
1418血压计(表)无创自动测量血压计P+V用于医疗卫生
19无创非自动测量血压计P+V用于医疗卫生
1520眼压计眼压计P+V用于医疗卫生
1621压力仪表指示类压力表、显示类压力表P+V用于安全防护
22压力变送器、压力传感器P+V用于安全防护
1723机动车测速仪机动车测速仪P+V用于安全防护
1824出租汽车计价器出租汽车计价器P+V用于贸易结算
1925电能表电能表P+V用于贸易结算
2026声级计声级计P+V用于环境监测
2127听力计纯音听力计P+V用于医疗卫生
28阻抗听力计P+V用于医疗卫生
2229焦度计焦度计P+V用于医疗卫生
2330验光仪器验光仪、综合验光仪P+V用于医疗卫生
31验光镜片箱P+V用于医疗卫生
32角膜曲率计P+V用于医疗卫生
2433糖量计糖量计P+V用于贸易结算
2534烟尘粉尘测量仪烟尘采样器P

35粉尘采样器P

36粉尘浓度测量仪P

2637颗粒物采样器颗粒物采样器P

2738大气采样器大气采样器P

2839透射式烟度计透射式烟度计P+V用于环境监测
2940水分测定仪烘干法水分测定仪P+V用于贸易结算
41电容法和电阻法谷物水分测定仪P+V用于贸易结算
42原棉水分测定仪P+V用于贸易结算
3043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P+V用于安全防护
3144谷物容重器谷物容重器V用于贸易结算
3245乳汁计乳汁计V用于贸易结算
3346电动汽车充电桩电动汽车交(直)流充电桩/非车载直流充电机V用于贸易结算
3447放射治疗用电离室剂量计放射治疗用电离室剂量计V用于医疗卫生
3548医用诊断X射线设备非数字化医用诊断X射线仪V用于医疗卫生
3649医用活度计医用活度计V用于医疗卫生
3750心脑电测量仪器心电图仪V用于医疗卫生
51脑电图仪V用于医疗卫生
52多参数监护仪V用于医疗卫生
3853电力测量用互感器电力测量用互感器P+V(500kV(含)以下)         P(500kV以上)用于贸易结算
3954测绘仪器手持式激光测距仪P

55全站仪P

56测地型GNSS接收机P

4057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检测(报警)仪二氧化硫气体检测仪P

58硫化氢气体分析仪P

59一氧化碳检测报警器P

60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红外线气体分析器P

61烟气分析仪P

62化学发光法氮氧化物分析仪P

63甲烷测定器P

注:P表示型式批准,V 表示强制检定。


烛影 发表于 2019-11-4 16:15:00

强检目录与型评目录合并,变化很大

237358527 发表于 2019-11-4 16:15:44

本帖最后由 237358527 于 2019-11-4 16:44 编辑

没仔细看没仔细看

沧海桑田大 发表于 2019-11-4 16:18:01

kv错了,应该是kV!

whj0725 发表于 2019-11-4 16:43:06

请教一下就是说60kg以上的非自动衡器就不接受强检了吗?

带鱼 发表于 2019-11-4 16:58:03

只有46项强检了,还有17项型式评价。

wal 发表于 2019-11-4 17:00:23

非自动衡器-----非自动衡器(最大秤量不大于60kg,分度值不小于1mg)。超过这个范围的用于贸易结算非自动衡器不属强检计量器具范围吗?

yangxtz 发表于 2019-11-4 17:53:59

可靠否?意图是什么,什么时候实施

大漠孤烟 发表于 2019-11-4 18:58:15

第2项貌似不完整。不知道总局的意图是啥?有知情人不,给大家解释一下

八一八 发表于 2019-11-4 20:02:50

不错啊
亮点:
1.汽车充电桩强制检定
2.医院放开了

fxjliuzi 发表于 2019-11-4 20:41:51

http://gkml.samr.gov.cn/nsjg/jls/201911/t20191104_308126.html
官网

rookie1025 发表于 2019-11-4 21:42:36

深化 放管服。活跃市场。增加计量的市场化范围。法定计量院所的人员将会逐步减少。即减少财政供养人员。事往企转更多。事参公转公会减少。

蓝波 发表于 2019-11-4 23:27:36

yangxtz 发表于 2019-11-4 17:53
可靠否?意图是什么,什么时候实施

即刻实施啊,今天刚发布的,我就来这里看看,大家的留言

蓝波 发表于 2019-11-4 23:31:52

rookie1025 发表于 2019-11-4 21:42
深化 放管服。活跃市场。增加计量的市场化范围。法定计量院所的人员将会逐步减少。即减少财政供养人员。 ...

有道理,感觉确实在挤压省市级以下计量机构的工作覆盖范围,最终这一级的计量单位会被“消化”掉

237358527 发表于 2019-11-5 08:07:51

wal 发表于 2019-11-4 17:00
非自动衡器-----非自动衡器(最大秤量不大于60kg,分度值不小于1mg)。超过这个范围的用于贸易结算非自动衡 ...

都已经说这么明显了,还看不懂?

tianjing00000 发表于 2019-11-5 08:16:46

以后计量标准的主标准器不走强检了是吗?

wgx4318 发表于 2019-11-5 08:20:59

tianjing00000 发表于 2019-11-5 08:16
以后计量标准的主标准器不走强检了是吗?

企事业、部门最高计量标准器肯定还是要强检的

金子夏 发表于 2019-11-5 08:22:27

强检的仪器越来越少了。估计走二类的会比较多。公益类概率减少。

237358527 发表于 2019-11-5 08:32:20

tianjing00000 发表于 2019-11-5 08:16
以后计量标准的主标准器不走强检了是吗?

这是工作计量器具,计量标准 应该还是 强检的

tianjing00000 发表于 2019-11-5 08:34:33

嗯嗯,又温习了一遍计量法!

小眼睛 发表于 2019-11-5 08:39:02

237358527 发表于 2019-11-5 08:07
都已经说这么明显了,还看不懂?

可否告知呢?谢谢

猫仙猫神猫圣 发表于 2019-11-5 08:46:23

金银首饰店用于称金银的电子天平呢,也是贸易结算,但是按专业来说天平不是非自动衡器。

长度室 发表于 2019-11-5 08:57:15

量油尺不算强检了喔。

hnlizonglin 发表于 2019-11-5 09:20:33

计量法规定安全防护类计量器具属强制检定,计量法还没修改,部门一纸文件就修改强检范围是否涉嫌违法

zhatv 发表于 2019-11-5 09:23:22

好想知道,现在金行的电子天平和企业用的地磅是否还属于强检的。以前是这二种属于贸易结算,都是免费检定的。请专家指导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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