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证一般是检定用的,用来应该更麻烦吧
不知道法律的界限在哪,也不知道啥能做啥不能做。检定肯定不能用,校准好像也用不了了,说“测试”“比对”人家又觉得你不规范更会出问题,这是要把企业往绝路上逼阿 风风量 发表于 2019-11-26 17:16
不知道法律的界限在哪,也不知道啥能做啥不能做。检定肯定不能用,校准好像也用不了了,说“测试”“比对 ...
这个事情出现的几率不高,其它很多人都知道计量是走走形式。一个测量有很多因子影响。比喻我们现在有些设备,校准后反而不准了,因为无法校准整个系统(有换机、人员、位置、方法等影响),什么时候计量能校准整个系统,估计才会被认可,单单对卡尺类这些还可以,遇见一些高端综合测试仪,呵呵..... lijun123456 发表于 2019-11-26 16:59
这些都改了 也有了,关键问题,标签有改了吗?你们不会贴的比对合格标签吧?
就是标准器具没有检定还是 ...
是的,标签要改为准用证或者是确认证,不能是合格证。我们的标准器都是经过检定的,人员也是经过市计量协会培训的,但就是没有建标。哈哈哈 风风量 发表于 2019-11-26 16:46
难道把“校准”改成“比对”这类的字眼就可以规避掉风险了么?这是什么道理?按这么说的话,《计量法》也 ...
那些老师是这样建议,所以说现在其实很乱,企业真的很难完全按照计量法和那个实施办法来做,所以就用这些折中的办法,总之能证明量具有受到管控就行。 梦中雪 发表于 2019-11-27 13:28
是的,标签要改为准用证或者是确认证,不能是合格证。我们的标准器都是经过检定的,人员也是经过市计量协 ...
现在计量协会培训发的是什么证书 啊 本帖最后由 路云 于 2019-11-27 20:33 编辑
lijun123456 发表于 2019-11-26 09:02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第十条 省、市、县(市、区)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社会公用计量 ...
国家顶层的计量法和计量法实施细则根本就没有涉及校准,广东省地方法规将企业的“内部校准”也强行要求建标,本身就是无厘头。制定该条规定,这从顶层国家法律上,是找不到任何依据的(本就不应该将非法制计量的市场“校准”行为给强行拽进来)。所有的建标,都是为了开展“检定”,和(或)向社会开展校准服务(并非开展“内部校准”),企业如果要开展“强制检定”,还必须申请授权。 梦中雪 发表于 2019-11-27 13:28
是的,标签要改为准用证或者是确认证,不能是合格证。我们的标准器都是经过检定的,人员也是经过市计量协 ...
经检定合格的,应该张贴“合格证”;校准后经计量确认合格的,张贴“计量确认合格证”;“准用证”通常是用于没有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出具的是《测试报告》的情况。 路云 发表于 2019-11-27 20:46
经检定合格的,应该张贴“合格证”;校准后经计量确认合格的,张贴“计量确认合格证”;“准用证”通常是 ...
谢谢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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