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18116211 发表于 2019-11-28 17:39:56

刚刚看到省计量院通知,国家出台新的强检目录

新的强制检定目录,有用于贸易结算的汽车汽车衡,电子传感器,显示器,这几个都是需要强检的,这几个需要分开检么?还有压力表,用于安全防护的要强检这就样企业还可以申请压力表建标么?还有以上这些都需要形式批准和强制检定,形式批准和强制检定是哪几个部门负责呢?知道的老师受累给回复下,谢谢!

237358527 发表于 2019-11-29 08:08:36

强检目录说的这么清楚,你居然看不懂?
强检的,就算你申请建标了,也是不允许开展 强检压力表工作的。
型式批准?你企业打算制造 计量器具吗?

starbucks066 发表于 2019-11-29 11:37:32

我个人认为此次强检目录调整直指放开校准市场

ivecai 发表于 2020-1-13 21:23:15

我也是这样认为的

ivecai 发表于 2020-1-13 21:27:28

检定这个词,属于中国特色,在现有的政策上,普遍的认为非国有企业的就可能是不可靠的,骗人的,国有企业的就是可靠的,私企就是有欺骗性的,这个观念主导。。。。其实许多校准公司不知道比国有计量机构无论是人员环境设备事业心都高出很多很多

陈河 发表于 2020-1-14 08:46:45

部分民营第三方机构或者在硬件配置上比国家单位好,但就人员技术水平及学历水平,个人认为至少目前来看,还是国家机构要高出一截。必竞工资水平在那摆着,民营计量机构能给出什么样的工资,相信大家心理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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